河南报业网讯 农民养老仅靠家庭难了
2006年1月18日,豫东平原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西华县西夏镇大丁张村10组的王大同老人坐在家中,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瑞雪兆丰年。虽然自己不能下地干活了,但两个儿子还算孝顺,快过春节了,儿子们都给了点儿钱。虽说不多,但用这钱买买年货,老两口也能热热乎乎地过个年。
像王大同这样靠儿子养活的老人在大丁张村为数不少。村委会主任王存前说:“俺这算是大村,694户人家,3112人,60岁以上的老人占了三分之一。除了7个‘五保户’,绝大多数都是儿女帮着过日子。”
来自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作为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截至2004年底,我省65岁以上的老人已达719万,其中80%居住在农村,大多像大丁张村的老人一样由家庭承担养老义务。
“谁不想让自己的爹妈过得好一些,但收入太少。”王存前轻轻叹口气,“俺村人均一亩二分地,一年两季,以种小麦、玉米为主。每亩地的收入除去化肥、农药、水、电等成本,也就挣四五百块钱。这点儿钱除供子女上学、支付医疗费用、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外,也不剩啥了。”
王存前说:“俺村的民风不错,大部分儿女还是孝顺的,但农村的习惯是儿女大了要分家,各过各的。像王大同家,老两口都快70岁了,地交给两个儿子种,每年每人给老两口400公斤口粮,逢年过节再拿上一二百块钱。这就不容易了,他那两个儿子也都奔50岁了,各家都有子女,花销也大。”
王大同老人的情况其实还赶不上村里的“五保户”。按规定,大丁张村的7个“五保户”由国家每年发放口粮300公斤,每月发放现金补助60元。“一年就是720元钱,你说两个老人哪个过得好些?”王存前这样问。
老有所养 更需制度保障
辛苦一辈子的父母,他们的晚年生活不应如此。带着这个问题,在“两会”期间记者走访了部分代表委员。
省人大代表、嵩县县长吴宁军认为,务农收入水平低、家庭小型化、道德水平是影响家庭养老的几个主要因素。但仅靠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的道德观念,难以对家庭养老状况设立统一的标准或者对子女的赡养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1月19日上午,郑州黄河路一家超市里,35岁的秦林冒着大雪来买年货,准备回老家过年。秦林来自豫南淅川,父母都是农民,千辛万苦供三个儿女上学,终于都走出了农门,爹妈的生活比同村的老人过得滋润多了。但秦林依然替父母觉得委屈:“他们劳作了一辈子,为啥不能像城里的退休职工一样享受退休金?”
长期在基层工作的省人大代表、商水县县委书记张杰对此有更深刻的体会。
“目前农村养老还缺乏有效的体系,国家应出台一些政策或法规完善农村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使农村老人和城市老人一样能共同分享国家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有助于基层更好地贯彻计划生育政策,也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人大代表们的看法与专家不谋而合。省社科院研究员刘俊喆认为,随着社会的转型,中国农村依靠土地养老和家庭儿女养老的功能越来越弱。因此,政府应该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职责。
“根据我国的国情,建立新型农民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应以‘政府主导、农民投保、适当补贴、法律支撑’为主要形式,因地制宜灵活开展。”刘俊吉吉说。
当记者将人大代表和专家的建议告诉王存前时,他满含期待地说:“要是我们真能跟城里人一样有退休金,别说七八百元了,就是每月有个二三百元钱,那就幸福的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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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里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沿海发达地区在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已做了一些有益尝试,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主要做法是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建立个人账户,农民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全部记在个人名下,属于参保人所有。在参保人达到规定领取年龄后,根据其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总额和保险精算办法确定养老金领取标准,按月发放养老金。 □本报记者陈茁杨凌兴利春喜 河南报业网记者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