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 余皓 胡勇谋 通讯员 武中法) 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盈利98.61亿元,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楚天都市报曾多次报道)昨日下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唐万新数罪并罚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这份判决书共计12万余字,长达232页,像厚厚的一本书。这是武汉中院迄今为止,字数及页数最多的一份判决书。
昨日下午3时开始宣判,25分钟后完毕,唐万新表情平静。
法院审理查明:42岁的唐万新曾任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从2001年6月至去年8月,他通过下属股权托管公司,以高息相诱,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167.052亿余元;1997年3月至2004年4月,唐万新等人采取连续买卖、自买自卖等手法,大量买卖“老三股”,盈利98.61亿元。
法院认定唐万新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刑8年,并处罚金40万元;其下属李强等6人分别被判刑1年9个月至5年6个月。
昨日,法院分别以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对德隆系的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判处罚金共计103亿元。
据悉,从2005年8月份起,德恒证券案、南国投案、中富证券案等德隆案支案已陆续庭审、判决,包括德隆大厦在内的德隆系主要“遗产”亦已逐渐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