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2006年4月19日,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暨先进集体、优秀法官表彰大会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逆境中奋勇崛起,光荣地登上了全省10个先进法院的榜首。这是对武汉中院党组历经3年取得非凡成绩的高度肯定,也是对武汉中院全体干警的最高褒奖!
2003年以来,武汉中院在“跌倒”后痛定思痛,新一届党组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创建“一流的领导班子,一流的法院队伍,一流的审判质量,一流的执法条件”为目标,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整体评价均发生了变化。他们还先后获得“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省优秀法官李丽、魏怡先、省劳动模范李双利、市十大青年卫士徐正武等一批先进个人。
200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视察武汉中院提出:“武汉中院要早日成为全国先进法院”的殷切希望,极大地鼓舞了全院干警,更加坚定了全院干警争创先进法院的信心。
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武汉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认真汲取过去队伍建设中的惨痛教训,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各项主题教育、警示教育活动中,主动争取上级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班子成员带头为分管部门的党员讲党课,带头撰写自我党性分析材料,深入查摆问题和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诚恳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为广开言路,院党组还向全院干警、基层法院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当事人等广泛征求对法院领导班子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收集的意见归纳整理,共制定出73条整改措施,有效推动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扎实开展。
夯实队伍建设根基——细微规范法官行为
好的领导班子,就能带出过硬的审判队伍。为此,武汉中院以史为鉴,坚持在干警中开展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以及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院长给干警家属写公开信、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和图片展览、参观院史陈列室、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将干警的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政意识、纪律作风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并收到明显成效。在狠抓教育、严格管理的同时,院党组还注重关爱干警,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健康体检;给每位过生日的干警送上生日蛋糕,并通过局域网送去电子贺卡;遇有干警患重病,院长周文轩等院领导还亲自前往探望。
通过教育和关爱活动,党员干警的党性意识增强了,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增强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了。为从细微处规范干警行为,该院自我加压,先后出台了“禁酒令”、警用车辆集中管理制度等规定。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设立了网上举报箱、举报电话,以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成立了督查专班,对全市两级法院庭审纪律作风、立案接待作风、警车管理等进行明查暗访,并深入全市各大经营性酒店巡视检查,至今没发现一例违规违纪现象。
三年来,全院干警拒吃请400余人次,拒收及上交礼品、礼金等折合人民币30余万元。该院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以及收费标准和项目公开制度。所有案件中需要评估、审计、鉴定、拍卖等中介机构参与的,其中介机构一律从公告确认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名单中公开摇号选定。减刑假释、国家赔偿、执行、信访、申诉等也均实行听证审理。
打造专家型法官——着力加强审判与执行工作
武汉中院注重在培养专家型法官上下功夫,努力加大法官队伍的培训投入。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他们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先后就土地二轮续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保险法法律适用等专题进行调研,并先后出台了相关指导性意见,统一了执法尺度和标准。为提升法官适用法律能力、庭审驾驭能力、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该院坚持开展邀请专家讲课、读书比赛、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调解能手评比、计算机录入竞赛等活动。为鼓励法官参加高层次学历学习,每年选送一批干部报考法律硕士学位,对取得研究生和博士学历学位的实行奖励。
在此基础上,每年还投资50万元以上,培训干警达600人次。并于去年7月和今年4月,先后选送了80多名优秀中青年干部到香港地区以及新加坡、美国的大学进行培训交流。如今,90%以上的在编干部具备了《法官法》要求的学历要求,其中,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占26%。
好的队伍为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年来,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00余件,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830件,审结12026件,调整诉讼标的84.4亿元。通过审判,首次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认定“立邦漆”为驰名商标,受到最高法院肯定。通过诉讼调解,及时审结33名中国民工与美国罗泰克公司、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案,促使美国公司按国际惯例为中国民工赔付150万元。审结治安、城建、土地、教育、房屋拆迁等行政案件1409件。执结案件1667件,执结标的额73.4亿元,标的额执结率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去年11月,武汉中院法官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成功执行回一笔长达10年的巨额欠款,该公司在感谢信里说:“执行法官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光辉形象。这是人民法院秉公执行,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一个典型事例。”
法院其他工作齐头并进,捷报频传。诉讼档案实现了电子化借阅;诉讼档案管理在升为省特级的基础上,顺利通过复查换证,继续保持在全省领先水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被中组部评为一级达标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被评为国家级达标单位;网络法制宣传连续2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单位。去年,武汉中院又重返武汉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行列。
创新司法为民措施——完善信访督办机制
2004年初,周文轩院长向全市人民作出了司法为民的八项承诺,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曾引起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中央、地方各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连篇累牍的广泛深入报道。
武汉中院认真履行承诺,并不断推出司法为民的新举措。开通了“天平热线”电话,24小时接受人民群众咨询和投诉;设置了当事人及律师休息室,并免费提供直饮水;设置了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提供了触摸式查询电脑,方便群众查询法院、及其案件的相关信息;提供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等宣传手册,供当事人免费取阅;实行接待、立案、交费一站式服务,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和查询电话,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武汉法院网和立案大厅内的电子公告屏均滚动显示开庭公告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实行周六立案制度、立案导诉制度;设置书记员信箱,公布法官和书记员办公电话,以方便当事人与法官联系,及时递交诉讼材料,并认真落实了审判公开制度。大力开展司法救助,三年中共对696起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金额达860多万元。
三年来,武汉中院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先后就行政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汇报。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寄送全面反映法院工作的信息、简报,使其对法院的监督更富有针对性。对上级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关注的案件,院领导都亲自接待、认真督办。督办部门则全程跟踪案件办理情况,随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院领导还坚持了批阅重要来信、公开接待来访制度,并对重大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和听证制度。督察部门还对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分流、审查、处理、反馈、统计等七个环节实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在落实首问负责制过程中,做到了能当场答复时即刻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一定期限内答复。仅2005年就共召开案件督办会议20场,上级部门交办的574件案件,已办结547件,办结率95.3%。488件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已全部办理完结,有效缓和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