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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标志吉祥物节歌征集启事

    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主办,湖北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将于2007年秋在湖北省武汉市及宜昌市、黄石市、襄樊市、荆门市举行。为加快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的步伐,扩大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的影响,加强宣传力度,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湖北省筹委会将于近期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标志、吉祥物和节歌。征集方案如下:

    一、征集主旨

    中国艺术节是我国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国家级艺术盛会。湖北是中部地区第一个举办中国艺术节的省份。为了全力举办好第八届中国艺术节,集中展示我国文化事业的最高成就和最新成果,彰显“建设先进文化,推进文化创新,弘扬民族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和“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的宗旨,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标志、吉祥物和节歌。

    二、征集要求

    各类应征作品均须体现中国艺术节的内涵,体现本届艺术节的指导思想、办节主题和宗旨,体现本届艺术节的内容特色、时间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民群众的参与;各类应征作品应形式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具体要求如下:

    1、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标志要求以中国艺术节节徽为基础(附后。标志必须含节徽,节徽不能改动),体现湖北的地域特征、风土人情和荆楚文化的特点;要有鲜明的识别特征和广泛的适用性。

    2、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吉祥物可以是一个主体形象。人物、动物、植物形象不限,力求造型生动、美观大方、亲切可爱。吉祥物的设计内容应适用于宣传印刷品和制作纪念章的平面图案,公共场所及大型活动场所的立体图案,以及制作小型纪念品、工艺品的立体造型。

    3、第八届中国艺术节节歌要有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欢乐祥和及富有时代主旋律的特点,要将艺术性和群众性融为一体。本届艺术节节歌可采取独唱、合唱、重唱、对唱等多种形式,民族、美声、通俗等演唱风格均可。

    三、应征稿件规格

   1、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标志和吉祥物设计稿必须分别制作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图样一律绘制或打印于A4纸;如使用计算机设计稿件,请附上录有设计稿件的3.5寸软盘,使用软件不限,但必须注明所用软件名称、版本号和文件名。

    2、第八届中国艺术节节歌须提供文字稿、五线谱和简谱两种形式的曲谱及音乐小样盒带,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应征作品均须为新创作、未发表的作品。各类应征作品须一式三份。

    四、评审及奖励

    1、征集工作结束后,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评选小组进行评选,同时在《中国文化报》、《湖北日报》、荆楚网上进行群众投票,专家和群众意见相结合产生本届中国艺术节标志、吉祥物、节歌。

    2、评出本届中国艺术节标志、吉祥物、节歌入围作品各5件,入选应用作品各1件。由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奖励。并颁发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入围或入选应用作品获奖证书。

    3、入选获奖作品,其作品著作权归第八届中国艺术节组委会所有;其余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归设计者本人所有。作品无论采用与否,一概不退,请作者自留稿底。

    五、联系方式

    1、征集活动从本方案发布之日开始,至2006年9月30日24时截止(作品如需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来稿请注明“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应征作品”,并附作者本人详细资料。

    2、来稿请寄: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湖北省筹委会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东湖路167号

    邮政编码:430077

    联 系 人:余 智、孙 琴

    联系电话:027—68892394    传真:027—68892394

    电子信箱:hbbyj2007@sina.com

   中国艺术节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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