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春明主持新闻发布会
荆楚网消息 记者张辉、姚启慧、实习生吴颢: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新出台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中,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遵循的六项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抓好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保障准备,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应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