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司赢了
两个月以后,有人给王先生汇来4800马克,说咱们官司赢了,那位司机赔了8000马克,按约定,给你4800马克。
那律师用什么罪名告的人家司机呢?要说,王先生的描述,那司机也真是没啥过错啊……
但律师告他“非法停车”。
想想也对,大马路中间是停车的地方么?但是这个罪名显然是比较新颖,以至于老德司机也猝不及防,只好中招。
萨爹说那条公路上车辆很少,十分幽静,有的时候情侣把车停在路上到一边谈心亲热也是有的,从来也没有警察管。但是出事了,律师还真就能鸡蛋里挑出骨头来。
所以,那司机当时如果开着车迎上来,可能反而不会输官司,但是如此,王先生的性命就不好说了……
王先生是那一批出国人员里面带东西回国最多的一位,都让别人眼红羡慕起来了———那时候出国带回的圆珠笔都是好东西呢,哪像现在,我在日本工作,要回国,在鬼子的商场里逛半天愣不知道该买什么———中国现在什么没有啊。
有一天去萨爹办公室玩,看到一台幻灯机,很好玩,旁边的叔叔告诉我:那是你爸爸从德国带回来的,当时很先进呢!
这要不少钱吧?心里想着回来问老爹。
萨爹说,我们那时省下的钱,除了给自己家里买些电器,有个传统就是每人给单位带一件科研用仪器,只有一个例外,你王叔叔那年打官司赢得多,所以他带了两台,一台投影仪,一台RF谱分析仪。
过机场检查的时候,德国人说他的东西超标了,对他说你那两件不能都带着,只能提一件。那就是说要扔一件,王先生一看,一件是给公家的投影仪,一件是给老婆的电动缝纫机。
猜猜你王叔叔怎么办?
———你王叔叔听说要扔一样,有些发愣,这时候,身后一个中国记者说话了:
是不是因为多了一件啊?
人家说是。
这位记者二话不说,从背包里取出麻绳来,刷刷刷就把两个包绑在一块儿了,问:
这回行了吗?
那个检查的看了看这个一人高的大家伙,说:“MyGod,只要他能搬得动啊!”
王先生二话没说,扛起来就走……
那时候中国人好像都特别能背能扛,如果这德国佬去过北京火车站,就不会问这样愚蠢的问题了。
结果是两件都没有丢。
超重呢?
当时这条航线上人很少,总是不满的,对重量的要求不是很高。萨爹走的时候也超重,按照这位中国记者教的招数,给检查的敬了一盒清凉油,一根中华烟。那检查官是个女的,俏皮地把烟往耳朵上一夹,就放行了。
这种事如果不是亲身经历,简直无法相信是死板的德国人干得出来的。然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人去德国都大带清凉油,用于打通关节,每每成功。与其说这是德国人操行不佳,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人情味和对东方的好奇心。
顺便说一句,哪儿冒出来个中国记者呢?
实际上那根本就不是记者,而是官员身份的掩护。因为我们当时在那里没有大使馆,官员只好换个身份。
萨爹到达,就是一位姓管的“记者”去接,后来也多次来研究中心看望,送来饺子馅和中文报纸杂志,把萨爹他们乐坏了。走,当然也是“管记者”送,应付德国人的办法,自然也是“管记者”来教了。
明日请看:“中国的眼睛”章照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