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黄芳、通讯员张文慧)省审计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大力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并将工程建设、土地转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领域作为查处重点。
通知指出,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积极作用。对有国家公务人员参与的商业贿赂要重点审计,并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严格审计企业营销费用。
目前,省审计厅已将查处商业贿赂问题列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职责和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同时完善与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查处案件的工作机制,发现涉嫌商业贿赂案件的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建立了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另悉,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审计法》出台了有助于审计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的规定,如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可采取封存有关财会资料和违反规定取得的资产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