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已经炒了一年多的“《可可西里》被指抄袭纪录片《我和藏羚羊》”一事终于有了最新进展。前天上午,两片导演在朝阳法院第三法庭上对簿公堂,一个说对方抄袭,一个说对方在炒作,互不相让。
【新闻背景】
当陆川的《可可西里》在2004年12月获得台湾金马奖最佳剧情片奖后,就有台湾媒体爆出“《可可西里》涉嫌抄袭纪录片《我和藏羚羊》”的消息,还称《我和藏羚羊》导演刘宇军已在台湾起诉。但后来此事没有了下文。
今年6月,导演刘宇军将《可可西里》导演陆川、影片的制作发行方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市紫光影城告上法庭。此案前天在朝阳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现场对质】
上午9点,原告刘宇军、被告陆川都在各自律师的陪同下准时出庭参加诉讼,陆川说:“我来就是想看看他(刘宇军)到底怎么说,我也想跟他说道说道。”他认为对方动机“可能是炒作吧”。但在两个小时的庭审中,陆川发言并不多,几乎全部由其律师来陈诉。
法庭上,刘宇军起诉称,从1991年至2001年,他历时10年,多次深入青藏高原,跟踪拍摄世界濒危物种藏羚羊,并在100多个小时的影像素材中经过反复取舍、加工,创作完成了纪录片《我和藏羚羊——冰河在这里流过》。该片入围2002年第9届上海国际电视节。2004年,被告制作、发行的电影《可可西里》抄袭了《我和藏羚羊》的情节、构思、创意、场景、现场气氛、视觉背景、镜头构图等,甚至连一些对白也完全一样。两片有几十处相似的地方,比如“地追踪盗猎者”、“从车窗发现河中有盗猎分子”、“队员脱裤子过河”等。他认为,根据版权法的有关规定,两部影片的雷同之处超过10%将涉嫌抄袭。
陆川的律师认为,“他们这样的电影比对,是不科学的。”原告没有对两片动态比对,而是仅把视频一帧一帧剪下来,把看上去像的静态画面留下来做比对,显然是不公平的。(郭志霞 曹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