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农村娃读书免收学杂费●农业生产资料涨价有补贴●农技推广、合作医疗提高补助标准
荆楚网消息(农村新报)(记者邓洪涛、特约通讯员贺曙光)日前,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湖北“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为湖北新农村建设描绘美好蓝图,也给全省农民捎去诸多好消息。
《纲要》提出,省府将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确保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增长1倍。每年还将筹集资金,资助5万名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从2007年起,支持改、扩建乡镇寄宿制中小学校2000所。
此外,从2007年起,省里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增加补助标准,由今年的每个农业人口5元提高到10元;2007年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扩大到全省六成县(市、区),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由今年的35元提高到40元。
省里每年筹措2亿元以上资金,专门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继续实行粮食直补、粮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并增加补贴额度,完善补贴方式。“十一五”时期,湖北省农村交通建设将投入235亿元,其中用于通村沥青(水泥)路的建设补助资金92亿多元,每公里省里统一补助10万元,县乡等级公路改造每公里补助20万元,县乡省际出口路及断头路建设每公里补助30万元,恩施州通乡沥青(水泥)路每公里补助40万元;省里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以“百镇千村”为重点的小城镇和示范村建设与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