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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委在全省开展“消费热点评论”活动

(2006-08-27 20:12:26)

    荆楚网 通讯员蔡浩: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入,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对于一些热点现象、突出问题,不同利益集团都在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争议,不在只局限于投诉事项,更呈现出以某种理论为基础的观点之争,如:为聚敛财富盛行一时的“消费储值”观,为逃避《消法》推出的汽车不是生活消费品、患者不是消费者等。为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能,有力批驳社会上的错误观点,抨击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想象,正确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为消费者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拟定在全省开展“消费热点评论”的活动。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消费热点评论”活动,对全省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社会上客观存在的一些不平等现象和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进行调研,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探讨和评论,揭露和纠正不正确的消费观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开展“消费热点评论”活动,大力倡导诚信、公平、公正的社会风尚,进一步促进企业和社会信用建设,为创建和谐湖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通过开展“消费热点评论”活动,充分履行《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通过大众媒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的法定职能,进一步扩大消费者组织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全省开展“消费热点评论”活动的选题:汽车“三包”规定还未出台,家用汽车能否享有“三包”的权利?

    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2006年9月1日至9月15日各地动员和邀请当地专家、律师、政府部门、新闻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做好评论准备;2006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省消委与新闻媒体(湖北电视台、湖北经济电视台、湖北楚天广播电台、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电视台、长江商报、武汉晚报、武汉晨报、湖北315网站、荆楚网等)合作开辟消费热点评论专版、专栏,组织社会各界对消费热点问题进行评论,发布省消委对消费热点评论的观点。全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既可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开展消费热点评论活动,并发布评论观点,也可参与省消委联合评论;2006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向评论中涉及的企业、行业发函劝谕,督促其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对拒不改正的进行揭露、批评,并转请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联系人:蔡浩

    联系电话:027-87275315 

    荆楚网联系电话:027-86772689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37号

    网址:www.hb315.org.cn

          www.cnhub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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