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
杨金溪
“我们成为新市民了!”最近,在西安市雁塔区,众多农民工兴奋不已:该区政府正式行文将农民工称为“新市民”。据新华社报道,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将农民工称为“新市民”,不只是称谓的改变,而更是农民工社会地位和诸多待遇的改变。据悉,“新市民”和其他市民一样,享受城市的公共资源、社会福利,如子女可入公立学校就读而不用多交费、有困难者在区里定点医院就医可享受适当的补助等。从根本上说,农民工成为“新市民”,是社会与时俱进的体现。它标志着城乡差别正在缩小,公共资源正在服务于全体公民。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各地将有更多农民工进入“新市民”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