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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新农村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几项政策措施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

在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向我们反映,农村目前仍然存在行路难、通信难、上学难、看病难、饮水难这些问题。实质上这些都涉及到当前几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村村通”的目标要求要更具体。先后提出过“村村通”的有公路、电网、广播电视、电话等等。有的明确是通到行政村,有的说通到自然村。我省有自然村25.92万个,行政村2.67万个(另外还有城中村800多个),原来是行政村,而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被取消的有5700多个。从需要看,不管是行政村,还是非行政村,甚至自然村的广大农民对公路、电网、广播电视、电话都迫切需要,但目前不可能一下子全部通到自然村。我们建议在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时,对这几个“村村通”工程采取全面规划、目标具体、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办法进行。从目前情况看,无论是公路、电网,还是广电、电话,基本上都已通到行政村。下一步要分不同的项目提出规划,如公路,要提出通村公路等级要求和通自然村的比例要求;电话要提入户率、普及率;网络要提通乡入村的目标;广电要提20户以上自然村通有线电视的目标等等。在新农村建设中,这几项工程不宜再笼统地提“村村通”,而应分项提出较具体的目标要求。

2、安全饮水问题亟待解决。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我省尚有两千万人饮水不安全,几乎占全省人口的三分之一。襄樊市饮水不安全的人口283.07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64.2%;十堰市还有46.35万人饮水不安全;甚至连武汉市近郊还有80多万人尚没有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饮用水不安全的因素主要是氟超标、细菌超标、未经处理的地表水或地下水,还有的是用水量、方便程度、水质不达标等。我们建议将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来抓。按照先安全,再方便的原则,本着宜快不宜慢的方针,在新农村建设中一并解决好饮水安全问题。其办法是:一是因地制宜的搞好水源建设,确保水源的可靠率达到95%以上。完善给水、排水系统,规范管网布局,饮用水要达到卫生安全标准。二是适当开发供水,既可集中供水(以自然村集中供水为宜),自来水普遍入户,亦可小型分散供水,用手压井、简井、大口井、集雨、山泉等设施供水。三是从长计议,选择合适地方建水厂,这样便于专业管理。解决供水的资金以中央和省的投资为主,县市补贴一点,农民自己出一部分。

3、大力推进沼气建设。这几年在国家支持下,在开展生态家园建设中,我省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全省每年平均建设沼气池在30万以上。目前已有104.2万农户用上了沼气,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再发展180万户。就按这个速度发展,到“十一五”末期全省能用上沼气的农户还不到全省农户的三分之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速度偏慢、档次偏低、资金缺口偏大。为此我们认为一是在建设新农村中把建沼气池同改水、改厕、改厨、改栏结合起来,迅速推进“一建四改”工程,改善农村风俗、生活习惯。全省应制定一个长期规划和近期安排,使沼气尽快在全省农村普及。二是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捆绑使用有关的涉农资金。据测算,“一建四改”每户需投资4000—4500元,除了国家已经明确的沼气建设每户补贴800元外,地方财政一般补贴200元,省和市县财政可以设立农村沼气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而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将沼气淋浴器和沼气饭煲等产品直接奖励使用沼气的农户;在养殖业发达地区和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任务重的地方还可以从扶持养殖业发展基金和林业发展基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扶持沼气建设,其余则可由农民自己负担投资。三是加快技术培训,我们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民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留守在家多是老弱病残,沼气池建起后他们不会操作,迫切需要培训、示范,以充分发挥已建沼气的作用。

4、加快村级卫生室建设。过去国家规定村级卫生组织是由村集体负责出资建设的。农村年产承包后,村集体经济十分脆弱,大部分形成空壳,卫生室建设也相应停止。过去承担大量农村卫生工作任务的乡村医生(多是赤脚医生),可以享受减免“两工”(农建工、义务工)优惠,条件好的还可以从“三提五统”中解决两、三百元的务工补贴,税费改革后这些都取消了,于是乡村医生基本处于个人行医的状况。全省现有乡村医生4.3万人,其中有53%的人没经过医学专业培训。据襄樊市调查,全市2336所村级卫生室符合标准的占67%,有187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占行政村8%;村级卫生从业人员4218人,基本上属个体行医,缺人才、缺技术、缺设备、缺房子。现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要做到小病不出村,村级卫生室就要完善硬件,规范软件,明确村卫生室服务范围,落实村卫生人员的福利待遇。据测算,如果能够按农村人口年人均22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就可以基本解决村级卫生室的房子、医疗设备和农村医生的福利待遇,使农村卫生真正履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职能。

5、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据调查,襄樊全市共建农村寄宿制学校208所(初中116所,小学92所),占农村学校总数33.6%,寄宿制学生18.5万人(初中13.48万人,小学5.06万人),占农村在校学生总数41.06%。按照要求,寄宿制学校应该实现“五有”(宿舍、食堂、厕所、澡堂、饮用水),现在这些学校生均宿舍、食堂面积达不到国家标准,学生吃饭、睡觉、入厕、洗澡、饮水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如南漳县91所寄宿制学校有13所没有水源,能烧开水的仅有36所。按国家规定,寄宿制学校生均厕所面积为0.22平方米,南漳只有0.14平方米,该县城关小学应设女厕所坑位98个,结果只有68个,下课时间难以满足女生入厕需要。我们认为国家规定的“五有”是办好寄宿制学校的起码要求,建议有关部门对全省寄宿制学校“五有”状况进行普遍调查,订出逐步实现“五有”的规划,分步实施,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基本解决,以推进寄宿制教育的健康发展。

                                              省政府参事:胡传秀  沈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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