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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十堰市建成水源生态保护区的建议

省人民政府: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是国家重点工程。该工程的兴建,直接影响到十堰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前不久,我们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与十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十堰市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

十堰所辖五县一市两区均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区。汉江流经郧县、郧西、丹江口市,过境长度为216公里。以汉江为主干流,十堰境内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大小河流共有2489条,年均汇入丹江口水库水量占到水库总水量的80%以上。汇入水库的12条主要支流,有10条在十堰境内。丹江口水库的水域面积目前为745平方公里,大坝加高后水域面积将增至1050平方公里,十堰境内的丹江口库区水域面积均超过总水域面积的一半。

二、十堰市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将作出重大牺牲

1、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新增淹没区主要在十堰。大坝加高后,淹没区涉及的5个县市区中,十堰占4个;涉及的41个乡镇中,十堰占30个;涉及的160个工矿企业中,十堰占117个;新增淹没土地面积46.2万亩,十堰占53%。十堰由此淹没耕地面积9.64万亩,淹没公路及机耕道826公里,桥梁25座,码头430座。库区自然生态体系、生产生活体系及交通运输体系均被打乱,需要重构,在一定时期内库区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2、刚刚兴起的作为群众谋生存的四大产业基地被迫下马。近几年来,十堰群众根据自身的条件,逐步发展了龙须草(造纸业)、黄姜(皂素业)、魔芋和木耳这四大产业基地。因为要保护丹江水库的水质,龙须草产业全部砍掉,10万亩龙须草基地只好舍弃,全国最大的龙须草造纸产业基地彻底下马;黄姜生产由原来的76万亩削减至25万亩,黄姜加工企业由60家减为29家;魔芋和木耳限制生产。因此,十堰及所属各县(市)人均生产总值还不到全省人均的1/3;郧西县仅相当于全省人均的1/7;房县、竹山、竹溪三县仅相当于全省人均的1/4。

3、动迁移民多,安置任务重。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十堰移民任务很重,需要安置移民12.45万人。现在移民的特点:一是大头在农村,需要生产、生活救济的多;二是本地容量有限,需要以异地安置为主;三是老移民问题(1958—1973年修丹江口水库时期移民28.7万人)对新移民存在极大影响;四是已移出的群众,由于生产生活困难返回较多。如何能确保移民“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其任务相当繁重。

4、现有税源损失大,弥补财政减收增支缺口的任务重。据十堰市财政部门预测,仅117家地方工矿企业搬迁重建、恢复生产期间就减少税收8000多万元;丹江口电站因调水发电量减少,每年会减少地方税收6000多万元,仅这两项给地方财政带来的损失就很大。再加上刚刚谈妥的一批能增加财政收入的重大项目,如丹江龙寺游乐园、郧县五氧化二矾、几个山区水资源开发等20余个项目被迫停止进行,大批需要增加财政支出的治理工程、农业污染防治和生态林建设则将陆缓兴建,使本来就入不敷出的地方财政雪上加霜。

三、关于把十堰建设成为“水源生态保护区”的建议

1、十堰的区域定位应定为“水源生态保护区”比较合适。

将十堰的区域定位为“水源生态保护区”既有历史基础,也是现实需要。因为十堰地区在元代以前是一个流放地,后又成为了国禁地,该地区历史上便是一个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目前,十堰已被列入“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鄂西北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同时,十堰还有9个自然保护区(国家级1个: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省级4个:万江河大鲵、赛武当、堵河源、十八里长峡;市级3个:梅铺恐龙化石、丹江口库区湿地、野人谷;县级1个:武当山),另外还有13个自然保护小区。这些示范区、保护区彼此间既有重复,又有遗漏,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的需要,我们认为可以在对已有的保护区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将十堰市及所辖五县一市的区域统一定位为“水源生态保护区”,实行“重点保护、适度发展”的方针,确保其持续、和谐发展。

2、尽快制定“水源生态保护区”的两个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指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对全面和较大区域范围生态环境具有重大影响,生态相对脆弱的区域,应该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发展可承载的特色产业。”据此精神,十堰理应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区域。建议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组织专班,深入调查后指导十堰尽快研究制定出“重点保护”和“适度发展”两个规划(亦可归并为一个规划)。

3、请求国家对“水源生态保护区”实行“三个优惠办法”。

一是纳入西部大开发的范围,享受西部大开发的所有优惠政策。因为十堰地处汉江上游秦巴山地,受到秦岭、汉江和大巴山三道封锁,理应与秦巴山区同等对待,纳入西部大开发地区,享受西部开发的政策。

二是组织受水地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对十堰及各县(市)进行对口支援。可以参照国家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成功作法,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地区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对十堰及各县(市)实行对口支援,补入资金和项目。

三是国家对十堰采取经济补偿办法,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其经济补偿办法包括水资源的有偿使用、提高新时期移民标准、改农业用地为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等等,其增加的收入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返回给十堰,作为“重点保护、适度发展”基金,专款专用。

4、积极争取“四项优惠政策”,加强“水源生态保护区”脱贫致富。

一是林业发展政策,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已有的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三项补偿政策,延长补偿年限,提高补偿标准。其新增的补偿资金由保护区建立林业发展基金,专门用于保护区范围的林业发展。

二是争取把保护区移民纳入国家生态移民试点实施范围。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退耕还林条例》中,明确提出“对居住在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已丧失生存条件地区人口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予以补助”的政策,十堰目前尚有8.3万户、33万人是居住在这些地方,应该纳入生态移民试点范畴。

三是实施水能资源保护和开发政策。十堰地域水资源十分丰富,他们规划到2010年全市范围水电装机容量达320万千瓦以上,成为全省第二大水电基地。目前急需对水能资源实行保护和开发政策,以整体流域开发为主,加快大中型电站建设,以增强地方经济的发展后劲。

四是实施文物保护政策,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十堰这个地方,早在尧舜时期就被开辟为流放地,尧的儿子朱丹、舜的儿子永均流放在郧西;在秦、汉时期先后有吕不韦和嫪毐,涉及一万四千户亲属流放到房县;唐朝有李世民之子李泰、房玄龄之子房遗爱流放到郧县;宋以后在这里设置“国禁”(自然保护区)。因此这里文物很多,据有关部门考证,大坝加高后淹没区文物点有241处,其中地下210处,地面31处。如丹江口市均县镇北泰山庙古葬群、郧县老城幸福院古墓群等均有大量珍贵文物。要研究制定专门的文物保护政策,同时加大对这些文物的保护力度。

5、开辟五项资金渠道,由保护区建立起用于重点保护和适度发展的基金。

一是争取按国务院南建委2005年3号文件精神,对这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征地的税费实行返还给当地的政策。

二是争取按国务院2002年3号文件精神,对过去兴建丹江口水库的移民以及这次移民的后期扶持,建立专项的扶持基金。

三是提高生态移民补贴和建设用地补贴标准,建立濒危物种抢救补贴基金。

四是开征水资源税,最好作为地方税留作保护区使用;如果作为中央税种,可以先征后返,全额返还给保护区使用。

五是设立库区发展基金,实行一定五年不变。

上述这五条建议,有些是省政府能决定的,建议尽快研究作出决定;有些是需要报请中央的,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我们拟将此材料在报省政府批示同意后,通过国务院参事室转报国务院领导或有关部委,以期争取中央的重视和支持。

 

省政府参事:刘盛佳 胡传秀 沈晓鲤 曹文宣 洪永成

 

00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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