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
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陈良宇同志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陈良宇同志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中央认为,对陈良宇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充分表明我们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不论是谁,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陈良宇简历
陈良宇,1946年10月生,浙江宁波人,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系结构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曾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上海市委副书记。
2002年2月,任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10月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2002年11月,被选举为中央政治局委员。2003年2月,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2006年9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