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签合同时马虎,黄女士仅请了一天的钟点工就用了210元,她懊悔不已。
上月底,黄女士到花桥一村某保洁公司雇钟点工接送自己小孩。签合同后,黄女士支付了400元费用。第一天,黄女士就被告知家政公司可能派不同的人轮流去接送,黄女士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黄女士要求退款,但被家政公司拒绝。
工商调查时,家政公司解释,合同中并没规定指定一名人员负责接送小孩,黄女士签合同时也未提出异议,所交的400元中,有200元属于管理费,前期已经支出。经调解,家政公司退还19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条款,主要事项如时间、期限、地点、服务人员、服务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定要尽可能详细,以免使自己的权益受损。(柯锐雅媛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