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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房政策连续变脸 可能成国内其他城市试验田
(2006-11-13 08:28:28)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 9日,北京再次确认了“经济适用房回购”的政策。这距《北京2006-2010年住房规划》里取消该政策,刚刚过去6天。

当天,北京市建委发布消息,今后将对新建经济适用房进行封闭运作,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收购。

这已是40天时间内,北京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的第三次“变脸”。

9月30日,该市首次宣布正酝酿“回购制度”,二手经济适用房市场立即产生震动。10天里,二手经济房的成交量骤增。许多经济房业主担心政府强制按原价“回购”影响其售房收益,先卖了再说。

当时反对的声音很大。反对方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回购过程中,房子卖方很难与政府讨价还价,而政府在定价时也很难做到定价公平。

有专家指出,这场争论,实际是一场经济适用房持有者和等待购买者之间的辩论。

争论持续一个月后,11月3日,《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官方正式版本公布,第21条中“回购经济适用房”的字句被删减。

意味深长的是,距该规划发布不到一周,11月9日北京市建委在其“行风政风”通报会上,又向记者公布了政府将要重新确立“回购”政策的消息。只是,此次回购的对象限定在新建经济适用房上。

谈及该政策“去而复归”的原因,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主管部门采取了先放风试探反应、再将方案做一些调整的策略。

国家一直希望各地政府能承担起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责任。北京市建委人士说:“北京率先在全国提出经济房回购制度,有试点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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