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人称为“贼王”,曾参与了一系列盗窃电力、通信设施案,并依靠“赃款”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但亲眼目睹自己和同伙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巨大损失,他忽然“良心发现”,曾在作案期间自打“110”报警,试图通过警方的“高压”逼自己“金盆洗手”。
游手好闲,成了“贼王”
10月24日,武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
当胡子拉碴的廖勇出现在记者面前时,他的神色竟然表现得非常平静。“你们有什么尽管问,我愿意讲出我知道的一切。”他伸手向民警要了一支香烟,“没进来以前,我一天一包‘玉溪’或者‘芙蓉王’。”他说。
今年43岁的廖勇是武市石佛寺人。“我没读过什么书,年轻时就喜欢在外面混。”他说。1985年,他因故意杀人罪(未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刑满释放后,他仍不安心在家种田,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30多岁才成家。成家后,他依然没有改掉恶习,不愿意吃苦,想过舒服日子。于是,他干起了小偷小摸的勾当,从盗窃农药、化肥、汽车电瓶到入室盗窃现金等,久而久之,“贼王”这个称号就被村里人叫开了。
去年年初的一天,他潜入一户人家盗取了存折,将存折上的几百元钱尽数取走。然而,银行里的监控录像却将他暴露,警方开始对他展开调查。
在村里难以立足,也为了逃避警方打击,他躲到武龙坪一带。他发觉以前小偷小摸不仅获利不多,而且风险很大,便决定“洗手不干”,转而靠做泥工装潢为生。
若不是一次偶遇,他的命运或许是另外一个样子。
偶遇“赌王”,坠入深潭
去年3月的一天,“贼王”廖勇骑着摩托车从龙坪赶往武城区办事。途中,他遇到一中年男子孔军,孔军也准备去武,但半天没拦到车,便央请廖勇顺路带他一脚。路上,孔军问廖勇从事什么职业,廖勇答做装潢。“做装潢能赚几个钱?还不如跟我做。”孔军说。原来,孔军是龙坪人,无正当职业,平常总“泡”在麻将桌上靠和一些老板赌博赚钱。因他生性嗜赌,被当地人称作“赌王”。他想让廖勇做他的“跟班”,给他在牌桌上“充门面”。
“你每天用摩托车接送我,然后跟着我,我每天给你100元酬劳。”孔军说。廖勇心里一默算,每天100元,一个月什么都不干就能得3000元,这样的好事哪里去找?
这以后,廖勇每天都跟着“赌王”孔军出入各种牌场,“赌王”也说话算数,每天按时付给廖勇酬劳。那几个月里,廖勇度过了一段轻松、快活的日子。
然而,“好日子”随着“赌王”在赌场上的接连失利而结束了。孔军由于连赌连输,不仅把一点家底全部输光,还欠下一屁股赌债。这时候,“赌王”有些输红了眼,他开始琢磨新的赚钱“门道”。
孔军喊来廖勇,“你跟我这段时间,我没有亏待你吧?”“没有,没有。”廖勇连称感激。孔军说,他想好了一个赚钱的途径,只要廖勇有胆量跟他冒险,保证能赚大钱。但当廖勇得知孔军是要他一起去偷变压器卖钱时,他有些害怕。
“有些事不让你做,你只要跟着就行。”孔军见廖勇犹豫,便“开导”他,“赌场上有个说法,要玩就玩大点,只要能赚大钱,冒点风险也值得。”廖勇经不起诱惑,便答应了。
去年8月10日夜晚,廖勇和孔军一起窜到武市梅川镇,将一台价值2万元的变压器盗窃变卖。那次,廖勇见识了孔军的“专业”,他懂电,也有“专业工具”。那次得手后,孔军给了廖勇500元报酬,让廖勇一下尝到了甜头。当晚,两人喝了“庆功酒”后,便去找“小姐”按摩去了。
这以后,廖勇感觉这样赚钱很“划算”,便死心塌地地跟着孔军。金钱,已经让他们忘记了恐惧。
盗窃团伙也有“行动守则”
孔军感觉两个人作案人手太少,决定扩大队伍。于是,他拉来了亲戚吴飞入伙,而廖勇则把过去的狱友姜其发展进来,随后,阿明和阿强也加入进来。这些人不是有前科就是平日劣迹斑斑。
队伍“壮大”了,但目标也随之增大,为了确保安全,孔军在内部制定了一套“行动守则”。比如,出门作案前必须佩戴崭新手套,手套和其他作案工具都由孔军购置统一发放;作案后要用树枝扫清脚印;白天除了踩点外,团伙成员都在家休息,不得擅自外出。如次日没有“生意”(指不作案),则可以出去打牌赌博;进门、出门都要格外小心,留心看身后有无“尾巴”;要警惕手机上的陌生号码,一般接到3个陌生号码就要换手机号。而且,作案后他们也不外逃,孔军的说法是,“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等等。孔军的亲戚、长相彪悍的吴飞还特意向大家强调一句:“任何人都不得泄露内部情况,一旦有人泄露,就搞死他全家。”他的话让廖勇心头一懔。
每次作案,都是孔军电话通知。从去年8月到今年以来,该团伙先后在武、阳新、蕲春、安徽等地疯狂作案,变压器、光缆,通信基站内的电瓶、空调等设施等是他们盗窃的主要目标。由于他们选择的作案地点都在偏僻的农村或城乡接合部,再加上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竟躲过了警方的追查。
频繁的作案得手,给该团伙带来了丰厚的收入。每次作案,廖勇他们最少能分几百元,最多一次竟分了2000元。
“钱来得容易,花起来也就像流水一样。”廖勇说。每次分赃后,所有成员都会聚在一起喝“庆功酒”,酒都是七八十元一瓶的好酒,有时也喝“剑南春”之类的更昂贵的酒。喝了酒后,大家就会去洗脚、按摩、潇洒一番。
“几乎每个人都找了情人。”廖勇说,他在武城区也有个“女人”。现在让他回想起来觉得惭愧的是,他整天在外面花天酒地,却很少顾及老婆和孩子,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他几乎每天要抽一包“玉溪”或“芙蓉王”,每天的个人花费在200元左右,而他每月给家里的生活费却只有200元。
不过,一个团伙内部,层次也有高低之分。比如,孔军的个人消费就比他们高一个档次,他抽的烟都是“中华”、“熊猫”之类。孔军有自己的销赃渠道,所有的赃物都由他负责销售,赃物卖到哪里,卖了多少,他都向其他成员保密,他说这样更安全。但有一次,廖勇无意中从一个废品收购店了解到一些赃物的收购价格,这才知道孔军对他们打了“埋伏”。他曾“斗胆”向孔军提及此事,不想惹得孔军动怒,要找人“修理”他,吓得廖勇赶紧赔礼这才作罢。以后,廖勇再也不敢过问孔军的事了。
村民的唾骂让他“良心发现”
花天酒地的生活的确让“盗贼”们感受到舒适和快乐,然而,廖勇的内心却总有一丝隐忧。一方面,警方的侦查力度越来越大,风声越来越紧,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会落入警方手中。另一方面,随着他们作案次数的越来越多,对社会的破坏越来越大,他的内心偶尔也会产生一丝负罪感。
有一天,他耳闻目睹的一件事,让他深受触动。2005年9月3日,廖勇有事从武某村经过,他清楚地记得,一个星期以前,他们在该村作过案,盗过该村泵站一台变压器。当他从泵站附近经过时,那里围满了当地村民,正情绪激动地议论着什么。廖勇装作若无其事地凑上前探听,原来,自从该村泵站的变压器被盗后,用于排涝的泵站便失去了作用。9月2日,武下了一场大雨,造成村里100多亩农作物被淹,损失达10万元以上。而如果要更换新的变压器,村民们还要分摊一大笔钱。
“本来就受了损失,还要再出钱,造孽呀。”“都是那些遭天杀的偷了我们的变压器,把我们可害惨了!要是抓到他们,决不能轻饶了他们。”村民们有的伤心落泪,更多的则义愤填膺。
那一刻,廖勇感到脸上阵阵发烧,赶紧转身离去。
他忽然想洗手不干,也想劝同伙罢手,但却始终鼓不起勇气。今年2月的一天,他曾匿名拨打110报警,说有人准备在武四望盗窃变压器。他此举的目的是想通过警方行动给团伙施加“高压”,从而达到“金盆洗手”的目的。“但由于我内心当时充满矛盾和恐惧,不敢与警方见面。”廖勇告诉记者。
他的说法得到了陪同采访的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大案中队队长刘健的证实。他告诉记者,当时确实接到过一匿名男子电话,但因该男子不肯见面,提供的地址又不准确,让警方错过了一次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的绝好机会。“想不到那个人就是你。如果你当时与警方积极配合,现在的处境就会是另外一个样子。”刘健有些惋惜地对廖勇说。
“是呀,我就差了那么一步。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廖勇叹了口气。
查控赃物,大案告破
接连发生的盗窃电力、通信设施案件引起了武警方的高度重视。众多农村电力设施的破坏,使农村灌溉、抗旱、排涝工作造成困难,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重大损失;而大批通信基站的被盗,造成武部分地区通信中断,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该案也被称为黄冈市迄今最大的一起团伙盗窃案。
今年初,黄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张国秀,明确要求武警方尽快侦破此案。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王少斋亲自挂帅督办,并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
通过侦查,民警发现,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盗窃团伙,作案现场往往不留痕迹物证,销赃地点也极为隐秘,说明该团伙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
专案组民警一面组织警力加强巡逻、暗访,力争抓现行,一面从赃物去向、运输工具、电子信息等方面入手,追踪嫌犯的蛛丝马迹。
8月7日,查控赃物工作出现转机,让武警方一下打开了破案的缺口。
这天,武市公安局大案中队指导员阮自成,经过武一家废品收购店时,遇到店主张某,张某过去曾因收赃被警方刑事处分过。看到张某,阮自成忽然心念一动,便上前询问张某近期有没有人出售变压器、通信器材上的铜线等物。张某称几天前曾有人送来一些这样的东西,不知是不是。阮自成为准确起见,立刻叫来联通和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辨认,一看,果然是他们丢失的设备。张某告诉阮自成,销赃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武口音,骑着一辆摩托车,他当时留了个心眼,偷偷记下了摩托车的车牌号。
“太好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阮自成非常兴奋,立刻按照张某提供的车牌号进行追查,很快锁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石佛寺人廖勇。
8月9日,民警董怀生根据线索获知廖勇情人的女儿在武开有一个美发店,当日傍晚,他以顾客名义来到该美发店进行侦查。不一会儿,果然发现廖勇前来。为不打草惊蛇,董怀民暗中跟踪廖勇来到一个菜市场,当廖勇买菜出来时,立刻被董怀民和赶来接应的队长刘健等人擒获。根据廖勇的交代,警方先后将该团伙成员吴飞、姜其、阿强等人抓获。但孔军和阿明仍在潜逃、下落不明。至此,一个以盗窃电力、通信设施为主的盗窃团伙被摧毁。警方共破获盗窃电力设施案40余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余起、盗窃通信基站设施案9起、盗窃农产品和汽车电瓶案件100余起。
“目前警方查明的整个案件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余万元,间接损失无法估量。”大案中队队长刘健告诉记者。
“我的确罪孽深重。都是钱害了我。”廖勇颇多感慨。
他已经知道破坏国家电力、通信设施的罪很重,严重的甚至可以判死刑。“我希望能判我死刑,这样也许我心里会安稳些。”这个曾经的“贼王”向记者表示。
(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
链接: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第118条、119条之规定,破坏电力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