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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开始实施(图)
(2006-12-24 06:57:09) 荆楚网-湖北日报

记者王晶


       “二免一补”政策让罗田革命老区的孩子圆了上学梦。

这个冬天,红艳安心地坐在来凤县绿水中学初三年级教室里上课,上学不交学杂费了,父母不必要她辍学打工了。

而此时在省城武汉,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胡兴正忙着仔细核查全省有多少个“红艳”,荆楚农村娃将成为历史性变革的亲历者。

2006年春季开学,恩施州被国家列为首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地区,全州4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学杂费,19万贫困家庭学生获得国家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同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中央及省财政为此付出保障经费1.5亿元。

从教35年的建始县茅田乡封竹小学教师唐良桃感叹:“学生交费读书,这种实行了50多年的教育机制今天改变了,义务教育真正实现了。”这股春风将于明年春季开学时吹遍荆楚:21亿元资金注入农村义务教育,启动新的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农村教育由民众办到政府办的历史性转变——

600万农村中小学生不再交纳学杂费,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寄宿生享有生活补助。农垦系统、林场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是新机制的核心。中央确定用5年时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义务教育最终将体现公民参与和政府保障的双重义务。

华中师大教授佐斌曾在第一时间来到恩施州考察新机制运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建设过程,就是一个教育社会的过程,是先进文化确立的过程。”佐斌这样阐述他的理解,新机制的经费核算到校、到每一个学生,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通过教育落实到每一个公民身上。教育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渠道,国家保障公民在义务教育层面的社会参与和地位,就是保障了社会公平的基础。

不少学者更从社会心理层面分析,新机制开解了农民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担忧,政府确认并保证了农民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使弱势群体感受到社会的重视与温暖,有助于社会和谐。新机制还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心理环境。

贫穷从来不是贫困地区的错,他们只是未能和发达地区同时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而已,他们应该有平等甚至优先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权利。从新机制实施我们看到,政府正在做的,就是为这些地区奠定腾飞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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