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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建立一体化长江豚类保护系统 升级保护级别
(2006-12-30 08:34:45)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陈勇、通讯员朱江、王克雄) 28日至29日,农业部在武汉召开长江豚类保护工作座谈会,中科院水生所向与会专家、代表提交了《2006长江淡水豚类考察初步报告》,紧急呼吁:建立一体化的长江豚类保护系统,将长江江豚晋升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并在鄱阳湖建立长江豚类最后的避难所。

会上,中科院水生所王丁博士忧心忡忡地说,本次考察活动没有观察到白豚,长江江豚的数量也急剧下降,初步估计整个长江江豚数量约为1200头至1400头,约相当于15年(1991年)前数量的一半,如果按照这样的下降速率,长江江豚有可能在未来几年内成为第二个白豚。目前长江江豚的生存境况正不幸地重演着白豚的历史,如果现在不采取紧急补救行动,它在长江中的消失也是时间的问题,因此需要尽快将长江江豚晋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专家们建议,依据长江豚类的生存现状,将目前国家和地方的白豚保护区全部更名为长江豚类保护区,在石首黑瓦屋建立抢救性保护区,在鄱阳湖建立长江豚类最后的避难所,尽快将镇江、洞庭湖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加强对这些热点江段或水域长江豚类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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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豚类保护面临体制瓶颈

  从1978年开始,我国长江豚类的研究和保护全面展开,近30年来取得了令国内外瞩目的成果。但是从长江豚类的生存现状,特别是通过2006年长江豚类考察的结果来看,人类的努力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长江豚类日益濒危的趋势,长江豚类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实际上已经陷入了一种令人堪忧的困境。

长江流域现行管理体制不利于豚类保护区的建设。我国对长江水资源的管理依然是“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由于这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缺乏在流域层面上对长江资源和环境的统一规划和管理,使生态结构和功能上浑然一体的长江被不同的部门和行政区域分割管制。豚类保护区一般是农业渔政或环保部门负责管理,由于职责范围的限制,保护区执法和建设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其他行政部门的影响和干预,因此,与陆生动物保护区相比,建立在长江干流的豚类保护区存在很大的管理和执法难度,使保护区很难充分地履行其保护管理职能。

尽管我国豚类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发展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但是与大熊猫、麋鹿、丹顶鹤等陆生动物保护区相比,保护区建设方面存在严重不足。造成豚类保护区管理能力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对保护区干部的管理和培训不到位,对保护区在技术、资金和人员的投入上明显不足。另外,尽管长江豚类保护区主要由农业渔政或环保部门管理,但是保护区的人事关系都由地方政府掌管,在面临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时,不敢坚持原则。突出表现在人员结构不合理、保护设施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保护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偏低等几个方面。

专家们建议,以农业部或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为核心,利用现有保护区、保护站和长江中下游渔政管理系统,建立更多的半自然迁地保护群体和人工繁养群体,建立并完善长江豚类监测、救护和保护网络,形成一体多元的长江豚类保护系统。从长远考虑,加强对长江流域的综合管理,成立专门的长江管理委员会,从流域层面统筹考虑长江经济、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部门利益冲突。(记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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