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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的媒体成因 ……………………………………王 新
(2007-01-08 11:54:17)

虚假新闻的媒体成因
    
王 新(新闻前哨编辑部 430077)
    
     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传媒界和其他行业一样,都在收获丰硕的果实。然而,虚假新闻的频频出现,令媒体蒙羞。虚假新闻以巨大的反作用,销蚀着媒体的公信力。虚假新闻的产生,除了社会的诱因外,媒体自身的疏漏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媒体走向市场,发行大战、广告大战、经营大战、新闻大战……此起彼伏,年复一年,都是为了一个目标:生存!创收!赚钱!不能创收的记者还是好记者吗?不能挣钱的编辑部还是好编辑部吗?媒体和记者的良心在金钱面前经受着考验。
    
     一、商品交换规则侵蚀着新闻真实性原则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人把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引入政治生活,导致政治生活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关系商业化、庸俗化。他们互相利用,彼此谋私,拿原则做交易,导致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新闻真实性原则与商品等价交换原则之间是相互排斥的关系。媒体是社会的公器,公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媒体的核心工作是新闻,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是媒体的生命,是媒体公信力存在的基础。因此,媒体不能奉行利己主义哲学,不能让“厚黑学”和市场上通行的赤裸裸的商品等价交换原则在新闻活动中通行。
 

    商品交换原则对媒体的侵蚀,主要表现为新闻报道和金钱进行幕后交易。这种交易在两个方面出现违法行为:一是一些报道对象为了宣传法人或个人,给予媒体或记者、编辑以物质利益需求,在媒体以“新闻报道”的形式给自己做宣传、做广告;二是媒体或从业人员接受报道对象的金钱、有价证券、实物,参加“免费”的商旅活动、报销发票等,想方设法为报道对象刊播新闻。这种幕后交易不少时候是以掩盖事实真相或编造、加工“新闻信息”的手法,牺牲新闻的真实性,向受众提供半真半假,甚至完全虚假的新闻。
 

    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发生金矿爆炸事故后,当地负责人和金矿矿主杨治兴等人为隐瞒真相,分别给采访事故的4家新闻单位的11名记者送去现金和金元宝作为“封口费”。其中,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鄯宝红、安小虎分别收受现金2万元、价值约2400元的金元宝1个,记者王东平、谭旭各收受价值约2400元金元宝1个;《山西经济日报》记者苏勇和《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站长刘玉柱各收受8000元;《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白建芳和《山西法制报》驻忻州记者站记者闫珍寿各收受7000元;《山西生活晨报》记者魏停、樊武杰、郭龙各收受5000元。新华社国内部记者刘诗平恪守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历经5天5夜,面对困难、恐吓和利诱,不低头,不退缩,不动心,及时、客观地采写了大量内部报道和公开稿件,为揭开矿难黑幕做出了积极贡献。中纪委驻新华社纪检组、新华社监察局和山西省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党纪法规的要求,分别对收受现金和金元宝的11名记者做出了处理。
    
     二、追求轰动效应,恶炒“敏感话题”,往往以损害新闻真实性为前提

     在商业化倾向的侵蚀下,一些媒体为片面追求娱乐性和轰动效应,不惜牺牲新闻的真实原则,恶炒社会上一些“敏感话题”,甚至将并未发生过的事描述得活龙活现。

     1.媒体受到商业化倾向的侵蚀,借题发挥,制造新闻。

     一般人认为记者可以贴近达官政要,挥笔如刀,可以成就一个人、一个品牌,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一个品牌。媒体或从业人员最恶劣的商业化行为是:或无中生有,制造新闻;或借题发挥,将一桩小事闹大。这些投机性很强的招数,其目的也许很单纯:对某人、某单位无好印象,某人、某单位得罪过媒体或记者;或者干脆就是为了获得广告,赚取稿费、编辑费等“好处”。这种招数往往以牺牲新闻的真实性为前提。

     2001年底和2002年初,南京两家报纸先后报道了某品牌空调被当街砸烂的新闻,实际上是那个老板因为生意不景气,借口空调质量问题向厂家索要钱财没有得逞,便拿出1.2万元收买记者,导演了一出砸空调、“泄民愤”的假新闻。

     2.媒体片面追求娱乐性、轰动性,将并未发生过的事描述得活龙活现。

     2003年10月25日,香港《文汇报》刊登报道《曾参与“神五”设计的中科院院士周鼎新海口遇害》,把一个遭劫匪打劫后的遇害者周鼎新说成是中科院院士、参与“神五”飞船的设计者。两天后,这个假新闻就被海口市政府和海口市公安局戳穿了。

     3.制造虚假的新闻热点进行恶意炒作。

     2005年7月,幕后黑手借助媒体制造一场中国啤酒“甲醛风波”。始作俑者以匿名信的方式通过媒体向啤酒行业扔出“炸弹”。之后,少数媒体错误地炒作,急躁地展开了新闻大战。7月5日,《环球时报·生命周刊》刊发特别报道《一个啤酒工作者的来信》和该报记者采写的《啤酒业早该禁用甲醛》,记者既未到啤酒企业采访,又未到食品质量行政监管部门核实,将一些不准确的信息公之于众。7月7日,《成都商报》转载《环球时报》的稿件,将标题改为《啤酒界人士揭内幕:甲醛作稳定剂》,副题为:“企业明知道可能致癌却因成本原因继续使用,绝大多数消费者对此毫不知情”。7月8日《重庆商报》转载《成都商报》稿件时,将标题改为《国产啤酒95%含甲醛?》。之后,一些媒体争相转载,渲染国产啤酒的质量问题。7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57种国产啤酒和64种进口啤酒中甲醛含量的检测结果:所有检测样品甲醛含量均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2毫克/升)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饮用水甲醛含量的标准(0.9毫克/升),国产啤酒“甲醛含量低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是安全的”。虽然事实澄清了,中国啤酒却因为这次恶意地新闻炒作,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受到严重损害。
    
     三、媒体扩张,人员剧增,忽视素质教育,导致虚假新闻险情不断

     改革开放以来,新闻媒体迅猛发展,从业人员急速膨胀,媒体竞争激烈。据《国家统计局关于1978年国民经济执行结果的报告》和《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2003年,我国报纸达到2119种,年发行量25707亿份,同1978年相比,分别增长11倍多和230多倍;2003年末,我国有电视台314座、广播电台282座,同1978年相比,分别增长近10倍和近3倍。媒体迅速增加后,为吸引受众,多拉广告,提高发行量与收视率,同质竞争、同城竞争加剧,给虚假新闻的出笼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媒体可能自己就是虚假新闻的始作俑者。

     据《中国新闻出版概览》介绍,1960年全国新闻从业人员仅为1万人左右,2003年达到75万人。许多人没有受过正规的新闻训练,没有受过职业道德教育尤其是职业操守教育,没有树立“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的理念。不少人把新闻工作当着一个回报丰厚的谋生手段。有的人见钱眼开,今天为这个单位发“软文”,明天为那个领导或老板当“枪手”。挖新闻、抢新闻、制造新闻、有偿新闻、软性广告,已经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随着社会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加快,强化舆论监督逐渐成为共识,一批有影响力的访谈、调查类新闻栏目,渐渐肩负起揭露丑恶、报道真相、弘扬正气、仗义执言的社会责任。一些地方或个人为掩盖事实真相而“花钱消灾”,助长了少数人的贪欲。有的打着“监督”旗号敲诈索钱,有的以假记者身份“生财有道”……这些情况的出现,败坏了媒体的声誉,导致“无冕之王”的道德、操守引起非议。可以说,媒体产业化过程中的无序竞争、争名逐利、自律意识不足、职业道德不规范产生的虚假新闻,直接导致了媒体公信力下降。某地读者中流传的一则顺口溜,振耳发聩:“报头绝对是真的,日期基本是对的,天气预报多数是错的,其他都是胡说八道的。”记者、编辑和媒体开始遭遇“信任危机”。

     媒体扩张,人员剧增,再加上忽视素质教育,导致虚假新闻险情不断。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1.责任心差,屈从功利。

     这是一个要害问题。一些媒体的领导者在商业竞争和经济利益面前,社会责任让位于经济利益,职业操守屈从于功利追求,把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抛在一边。有的媒体把记者编辑当作一般的“打工者”,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只管用人压任务,不愿意在教育培养上下功夫,出了问题辞退了事。少数传媒面对记者出事,领导人往往遮遮掩掩,尽量做到“家丑不外扬”。

     人民网传媒频道在2005年岁末进行了一项名为“你眼中的媒体”的网上调查,结果显示:排在新闻职业道德前三位的问题是有偿新闻、虚假报道和不惜手段追求轰动效应,36%的被调查者对中国新闻道德现状“不太满意”或“非常不满意”;70%的人认为记者最应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这次调查反映出了社会对媒体道德和记者操守的关注和忧虑。

     2.学风浮躁,虚构新闻。

     市场经济体制给传媒界带来的负面效应,主要表现为从业人员的敬业精神淡化,学风浮躁,把原本的专业关系逐渐演变成错位的“买卖”关系。一些记者在想出名的企业和个人的追捧下,哗众取宠,虚构新闻。2001年至2005年评选出来了40件虚假新闻,就有25件是新闻从业人员炮制的。

     据考,我党新闻史上第一例完全虚构的假新闻,是1941年9月4日《解放日报》刊登的消息《鄜县城内家家户户纺纱声》。后来发现,鄜县县城内连一架纺纱车都没有。这种凭空捏造假新闻的手法,属于低级别,造假成本太高,容易被揭穿。中级水平的造假,真真假假、假中有真、真中有假。近年出现的虚假新闻,妙在似与不似、假与非假之间,有时候绝大多数新闻要素都是真的,构成新闻眼的关键要素却是假的,此类造假手法,更具欺骗性。
 

    其实,不少虚假新闻一开始就露出了马脚。五个新闻要素中,或是没有具体时间的“某一天”,或是没有地点的“某地”,或是没有可查找的新闻人物即“文中均为化名”等,媒体明知有诈,却因学风浮躁,既舍不得割爱,又不愿意花点功夫去核实。有的编辑略施小计,在新闻标题上加问号,掩耳盗铃,以便进可攻退可守。如,《国产啤酒95%含甲醛?》、《北京市民可喝上贝加尔湖水?》、《王小丫陈章良携手入围城?》、《布什要把夏威夷卖给日本?》等。虽然标题打上了问号,正文却言之凿凿,混淆了视听,普通读者怎会不当真?

     3.穿靴戴帽,任意拔高。

     许多虚假新闻的出现源于认识问题。我们的媒体片面强调宣传功能,报道先进典型、先进人物,就要往好里写,往“高处”编,通过“深挖”、“提炼”,去“拔高”、“推广”。编采人员往往迎合政治气候,东拉西扯,穿靴戴帽,任意拔高:媒体要“出新”,他就把“包工”改成“包产”;媒体要“现场感”,他就把“座谈”改成“走访”;媒体要“典型”,他就把别人做的事情嫁接到“模范”身上;媒体要细节,他就杜撰一个老翁、太婆站出来发表“感慨”;媒体要“与时俱进”,他就把科普教育说成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在讲求实事求是的今天,这样穿靴戴帽、任意拔高的虚假报道仍然禁而不绝,在通讯员为本单位领导写作的政绩报道中,尤为突出。

     4.添油加醋,编造细节。

     少数编采人员把新闻报道与文学创作混为一团,添油加醋、编造细节,制造虚假新闻。

     2003年5月12日,《华西都市报》重庆版刊登了厉莉的新闻作品《“小”百万富翁抱得美人归》,写的是身材1.18米的矮个小伙牟小彬和身高1.60米的少女覃艳的恋情故事,“荣膺”年度“十大假新闻”。作者深谙受众的猎奇心理,知道仅靠矮个男人和高个女人的爱情,不足以吸引眼球,故而再让其自强不息,几经奋斗,更体现“时代精神”。一时间,各大媒体纷纷跟进。5月23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牟小彬表示:“我从来没说自己有多少钱,也从没号称过自己是‘百万富翁’。”6月4日,《成都商报》报道:“最让记者意想不到的是:不光乡邻不信牟小彬是老板,就连牟小彬的父母牟天明、段开菊也不信自己的儿子是老板,更不认为他是什么‘百万富翁’。”

     5.道听途说,捕风捉影。

     与前几年的假新闻相比,2005年的不少假新闻都源于记者道听途说,逻辑推理,捕风捉影,没有采访核实。如《女大学生捡剩馒头充饥近两年》、《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陈家镛逝世》、《中国股市:1500亿元热钱4月30日前惊心大撤退》等。其实,媒体只要打一个电话核实一下,这类假新闻便可避免。

     6.有偿新闻,“有偿不闻”。

     世界新闻界经过了商品化阶段,中国新闻界正处于这个阶段。金钱和新闻的幕后交易,随着媒体走向市场,愈演愈烈,催生着虚假新闻。社会有病,媒体和记者也会有病。如果参加剪彩的官员拿了个“金剪子”心安理得,记者拿了个“红包”就绝不会脸红。媒体刊发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放弃了“社会守望者”的责任,是以损毁媒体的公信力为代价的。这是因为,媒体的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你监督别人,别人也在监督着你;你维护正义,正义之镜也照射着你。无论在任何社会意识形态下,媒体都必须遵循一条普遍的原则: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良知是记者的道德底线。

     此外,媒体形而上学地解释新闻、编辑改稿不慎、摄影记者用电脑软件修改数码新闻照片、媒体内部审稿制度不严、网络媒体缺乏管理等,都会导致新闻失实。

     现在,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经济建设大发展,传统道德与价值观遭遇了外来思想的冲击,但是,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要经得起考验,新闻职业道德和操守不能垮,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忘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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