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孜
提要:2006年12月27日,号称“湘中第一黑帮”的湖南新化县刘俊勇涉黑案在娄底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刘俊勇被判死刑,其他罪犯廖建华等均被处以相应刑罚,并承担对受害家庭的民事责任。至此,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被告人达98人、出庭辩护律师达78名、涉嫌罪名23项、犯罪事实170起、案卷材料多达205册的特大涉黑案审理暂告一段落。
刘俊勇涉黑案的侦破是因一宗震惊三湘的血案引发的。
2004年6月30日深夜,湖南省新化县西河镇沙江村村民陈历平、其子陈新华和其他家人熟睡在自家二楼房间里。没料到一场灾难正悄悄袭来。
凌晨,急促的撞门声将大家惊醒,一伙打着赤膊、手持砍刀的歹徒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租住在陈家一楼的王美芝首先遭到恐吓,歹徒将两把砍刀一边一把架在她的脖子上说:“不准报警,不准出声,否则砍死你!”
接着,歹徒们将通往房间的电话线全部扯掉,把能够搜寻到的手机砸烂、扔掉。
陈历平、陈新华被歹徒的吼叫声惊醒。陈历平伸出头向窗外一看,房子早已被手持凶器的歹徒围了个水泄不通。父子俩立即明白,这些人都是冲他们来的,他们立即冲出卧室,想拼命堵住二楼的门,但无济于事。来人气势汹汹地冲了上来,并且不由分说,朝站在前面的陈历平猛砍。陈历平左手被砍了三刀,右手挨了一刀,左腿被剁一刀,右腿上还有一刀,当即晕了过去。
陈历平倒下后,8名歹徒一齐涌向陈新华,又是一阵乱砍,陈新华立刻倒在血泊中,可他的身子仍在不断地搐动,他一直爬向被按在墙上焦急而痛苦地挣扎着的母亲袁丁桃。凶手们看着陈新华一动不动了,才分乘7辆摩托车扬长而去。经法医鉴定,陈新华身上中了46刀,当场身亡。陈历平的右手也被砍断,经抢救18个小时后才苏醒过来。
案件发生后,新化县公安局迅速组织破案。历经三个多月的南征北战,民警们辗转北京、上海、江苏等八个省市,抓获了王伟、伍德平等涉案犯罪嫌疑人15名。
经查,此案的起因是,当地“黑老大”刘俊勇手下的“马仔”刘永华被人砍伤,刘永华怀疑是陈新华指使的,遂向刘俊勇报告,刘俊勇便策划了这起凶残的报复杀人案。
2005年3月,娄底市中院对此案已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理,由于庭审将原定的“故意杀人罪”变更为“故意伤害罪”,引起了受害方不满,庭审被迫延期。
凶手长时间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人陈历平及其家人极为不满,他们不断上访,前后持续一年多。
在有关部门的指示下,该案被列为2005年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并成立了专案组。
专案组先后将涉案人员廖建华、刘永华等人抓获。警察“落水”说客唆动副局长“放虎归山”
在审讯时,参加专案组的新化县公安局的刑警想起了7年前发生的一宗抢劫案。而此次犯案成员,不少是当年已经被抓获并曾关押的犯罪嫌疑人。
1998年7月3日,刘俊勇、廖建华、陈历光等11人抢劫了江西省丰城市漆国明、吕彬清等人财物约8万元。时任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的易俊清(2006年3月17日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刑)安排一中队接案。后来,新化县公安局决定以诈骗罪立案侦查,由时任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副大队长的曾维洪(2006年3月17日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刑)指挥破案。曾维洪等办案民警将涉案人员廖建华抓获,随即,廖建华被监视居住于上梅中队。
廖建华被抓后,刘俊勇委托时任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伍福全(2006年3月17日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刑)的堂侄伍志南去找人说情,伍志南带着刘俊勇和廖建华的妻子到伍福全家,请求关照廖建华。伍福全答复说:“能帮忙尽量帮忙。”
几天后,伍志南又来到伍福全的办公室,说:“刘俊勇参与了廖建华等人的案件,刑侦大队正在抓他,你要为他帮忙,要刘俊勇把钱退了,人莫抓。”伍福全回答:“我了解情况后再说。”
几天后,伍福全到易俊清办公室对易说:“廖建华、伍宏等人的案件是一个黑吃黑的案件,你们刑侦大队把钱追回来作为办案经费,对那些人的处理要从轻。”易俊清表示同意。
后来,伍福全又多次对曾维洪说:“听说你们在抓刘俊勇,你们先把赃款没收,人如果要抓,以后再抓。其他同案人没抓到,案子结不了,反正只能放人,廖建华等人监视居住的时间也快到期了,不能再延长,你们先给他们办个取保候审手续,要他们把赃款退了。”曾维洪表示同意。
不久,伍志南代刘俊勇退赃1.2万元,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对刘俊勇未作任何处理。以后,廖建华的妻子为廖建华退赃1.4万元,易俊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其释放回家。
后来,曾维洪带领一中队民警将涉案人员陈历光抓获。当天,新化县人事局干部股股长陈某和陈历光的妻子赶到刑侦大队找曾维洪说情,陈某说:陈历光是我的亲戚,罚点钱算了。当天中午,曾维洪和其他办案人员在新化东方馆酒店接受了陈历光妻子的请吃。第三天上午,易俊清把曾维洪喊到办公室说:“你们尽快把陈历光所得赃款追回来做个处理结论,莫把人关在那里。”而后,曾维洪在中队办公室对办案人员说:易大队长和局领导同意对陈历光作退赃处理。当天,在收到陈历光的妻子交来的3000元后,就将陈历光放了。
此后,曾维洪等办案民警没有继续侦查此事,易俊清也未再安排继续侦查此案,致使刘俊勇、廖建华等人实际脱离了司法机关监控,得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曾是“神童”“黑老大”从小天资聪明
一宗抢劫8万元的大案就这样轻轻松松地摆平了,刘俊勇为何如此神通广大呢?
刘俊勇,1972年3月生于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他的父亲叫刘承德,母亲叫周蒲姣。周蒲姣回忆当年的生活状况时,用“太苦”两个字来形容。
“因为一分钱,让我丢尽了面子。”周蒲姣说,1972年,是家里最困难的时候。有一天她肚子饿了,为了买几个6分钱的包子,翻箱倒柜,最后凑了1角7分钱,买3个包子还差一分钱。因为贫困,在刘俊勇出生15天后,刘承德就出外打工,以填补家用。
刘俊勇从小就喜欢练习拳脚。4岁时,他经常在邻居家翻跟头,引得老人们哈哈大笑。
刘俊勇天资聪明,孟公镇上许多人传说刘俊勇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许多稍微年长的邻居还记得他背诵唐诗的情形。周蒲姣介绍,刘俊勇小学时,曾多次获得新化县孟公镇恒阳区的数学比赛第一名。
时光荏苒,转眼到了1985年,刘俊勇开始读初中。在吉首做工程的刘承德因为缺少人手,叫周蒲姣前往吉首帮忙做饭。从此,刘俊勇开始由奶奶照看,刘承德夫妇一年只有一两次回新化,刘俊勇成为“留守”孩子。
刘俊勇和奶奶生活在一起,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他很少与别的同学、父母、监护人谈心,而是靠争强斗胜来宣泄自己的旺盛精力和孤独情绪。
有一次,刘俊勇的弟弟在电影院看电影,因人多,他的自行车被挤倒在地上,他因此而和对方发生了冲突。对方召集了几个人前来帮忙,刘俊勇也被弟弟叫来。虽然双方人数相差悬殊,但刘俊勇凭借凶悍的个性和熟练的拳脚功夫与对方抗衡而毫不逊色。
刘俊勇开始厌学,逃课也成了家常便饭。他考高中,连续两年都以失败而告终。读到高二下学期,刘俊勇便放弃了学业,随同父亲去吉首做工。因为做工劳累,最后还是回了家。后来,他帮父亲经营采石场,3年时间得到3万元工资,他感觉这样赚钱还是太费劲,就开始谋划新的发财捷径。成立“黑帮”组织卖淫攫取“第一桶金”
上世纪90年代,年仅18岁的刘俊勇开始拐带女孩到广东深圳、东莞等地卖淫,从那时起,他和同样在当地拐带少女卖淫的廖建华、陈彬彬等人走到了一起。
1997年以后,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了。此时,刘俊勇已长得人高马大,出手也很大方,被一帮小混混称作“俊哥”。
在抢劫8万元的案件中,刘俊勇意识到:要想在江湖上混,一定要有过硬的后台,尤其要与政法机关拉上关系。此后不久,刘俊勇就着意构筑关系网,寻求保护伞。他通过请吃、请喝,送钱送物或拉拢入股开矿、开发房地产等手段,拉拢个别公安民警,尤其是个别派出所所长中的败类。当地派出所也对刘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除在政法系统结交关系外,刘俊勇还刻意构建一些重要的关系网,其中之一就是孟公镇企业办主任陈代云。此人瓦匠出身,与刘俊勇结识后,一拍即合,并在刘俊勇的大力“扶植”下,顺利当选县人大代表。此后,陈代云投桃报李,为刘承揽了很多基建业务,使其大发横财。
另一个人就是伍让春,此人是新化县孟公镇信用社主任。伍让春原来看不惯刘俊勇的嚣张,极少与他交往,直到后来看到了刘俊勇在当地的“能耐”,伍让春渐渐总结出:黑白两道的人都应该交往。于是,伍让春开始接受刘俊勇的吃请,并贷款给刘俊勇。
在寻求保护伞的同时,刘俊勇并不放弃任何扩充自己“队伍”的机会。孟公镇三塘村伍芬友等人与该镇岩前院村陈扬贵发生纠纷。此后陈扬贵与伍芬友两伙人彼此斗殴不断。双方打斗中,伍芬友一方打赢了,岩前院村的“老大”陈益文不服,扬言要血洗三塘村。伍芬友决定请刘俊勇出面调解。刘认为这是展示自己“能耐”的好机会,于是找了熟人,将双方调解好了。但是,当刘俊勇骑摩托车载着三塘村的伍泰军经过陈益文老婆的发廊时,岩前院村的陈岳军等人竟当着他的面,把伍泰军砍伤。刘俊勇对陈益文不给自己面子很是生气,当晚就找来陈助辉、伍芬友等人,伺机报复。
一天晚上,手下报告说陈益文在自家开的美发店休息。刘俊勇当即召来伍芬友、伍千里等六人,让每人手臂上都绑上竹片作护具,右上臂统一缠一白布条,每人手持砍刀火铳。伍芬友等人冲进美发店,用鸟铳把陈益文及同伙打伤,然后扬长而去。
陈益文在当地也是个“混世魔王”,哪受得了这窝囊气,他又找人把伍泰军的脚筋砍断,剁成重伤。不久,孟公派出所抓捕了陈益文与陈少兵、陈扬文三人。号称“黑白”两道能人的刘俊勇此时开始利用手中“资源”。在陈益文被判劳教三年后,刘俊勇手下的伍芬友、伍海兵等人却通过疏通关系,得以取保从轻处理。刘俊勇也兑现了“只管打,进了派出所我也能把你们放出来”的承诺,伍芬友等人自此成了刘俊勇团伙的死党。
此后,刘俊勇在孟公黑道“恶名鹊起”。很快,以刘俊勇为“老大”、廖建华、陈彬彬、刘永华等人为主要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基本形成。他们的组织结构极为紧密,层次清楚,分工明确。
他们明确规定:一是在社会上“混”,必须要有“胆量”,要不怕死;二是有仇必报;三是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罚;四是等级森严,组织械斗或报复时分工明确,进退策划周密。五是作案工具刀、枪统一购置保管。为了提高“战斗力”,那些身材高大、打架凶狠的人还得集中训练。疯狂敛财伪装成商人大搞黄赌毒
刘俊勇的黑帮组织粗具规模后,他们开始借助组织的力量大肆敛财。
刘俊勇组织廖建华、陈练斌等人在怀化市星座宾馆的赌场里放高利贷,按期收取10%的利息,两个多月非法得利10余万元;后来,刘俊勇又组织廖建华、王涛用同样的手段在深圳非法获利9万元;还组织伍青阳、陈彩云等人在广东省东莞常平镇开设赌场,用微型摄像作弊诈取钱财。
在开赌场的同时,刘俊勇还勾结毒贩,采取出资入股的形式攫取了大量钱财,先后58次,共贩卖毒品海洛因1655.5克。他们贩来的毒品向孟公镇附近的吸毒人员兜售,成为孟公、西河最大的贩毒窝点。
除了开设赌场、贩卖毒品,刘俊勇还在赌场放高利贷非法获利,并对不能及时还款的人实行非法拘禁。新化兴起“地下六合彩”后,刘俊勇伙同陈彬彬、伍先辉等人又挖空心思,从中渔利……
刘俊勇和他的黑帮暗地非法敛财,表面上却刻意将自己装扮成做正经生意的“成功人士”、“青年企业家”,以便使其组织合法化。刘俊勇拉拢新化县孟公镇宝塔村党支部书记伍先辉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41岁的伍先辉,在孟公镇素以讲“义气”著称,这让刘俊勇觉得颇为投缘,而其“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孟公镇很有分量。于是,刘、伍两人一拍即合,“县人大代表”和“青年企业家”成了拜把之交。此后,无论在赌场上还是生意上,刘伍二人“珠联璧合”。
新化县孟公镇供销社批发部和商场分别以150万元和120万元的底价公开拍卖时,刘俊勇和伍先辉、刘助月等10人合伙报名参加拍卖。为牟取非法利益,刘俊勇提议串标,由其出面负责做通其余参与报名竞拍者的工作,伍先辉从中协助。于是,全部竞拍者私下协商达成一致,两处房地产分别以152万元和121万元被刘俊勇和曾旭兵等人买到手。事后,参与竞拍底价150万元批发部的报名者,每个名额分到4万元好处费,参与竞拍底价为120万元商场的每个名额分到4.71万元。开庭10天98名嫌犯同堂受审专案组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侦查,终于将刘俊勇团伙一网打尽。经查实,该组织涉案人数多达98人,犯罪事实162起,造成1人死亡、6人重伤致残、20多人轻伤。
2006年4月10日,“6·30”血案在娄底市星星影剧院公开开庭审理。上午8时刚过,随着远处传来的警笛声,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在警车的开道下,先后两批,共8辆被临时调用押解着被告人的公交车鱼贯开入院内。
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指控,全案98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23项罪名。
这次开庭审理的新化黑社会案是湖南省迄今为止人数最多、影响最恶劣、侦查难度最大、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一起涉黑刑事大案。因案情复杂、人数众多,庭审延续时间达10天,创下了湖南刑事审判史上之最。
随着案件的审理逐渐深入,不断有新的检举和揭发,刘俊勇黑恶团伙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都已经真相大白。
除了“狠”,刘俊勇身后还颇有“靠山”。除了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等人外,他最“亲近”的人是孟公镇派出所原所长胡同喜。
检察院公诉,胡同喜先后在刘开设的金矿中包揽工程。2001年,胡竞争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刘俊勇先后“赞助”了其几十万元。为此,刘俊勇的手下都喊他“刘所长”,刘俊勇甚至逢人就称:“派出所就是我开的。”
“刘俊勇一伙和镇上派出所的某些人平时都称兄道弟,没事一起打牌,喝酒,随意得很。”一名村民说,“派出所经常不管刘的事,只要不出人命,随便他怎么样都行。”(据《法制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