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欣君
2006年10月24日上午9时,四川省泸州市蜀南气矿纳溪采气作业区二楼大礼堂,只能容纳二百多人的会场,硬是被三百多人挤满,连过道都被挤得水泄不通。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正在公开审理一起在当地影响颇大的案件。随着庭审的进行,旁听者目睹了一场“因助人为乐”引发的奇特官司。
古稀老太落单摔伤
事情回溯到2005年12月24日。一连几天的绵绵细雨之后,天终于放晴了。
中午12时50分左右,77岁的万有芬老太太步履蹒跚地买菜回家,她的手中拎着一个装满蔬菜的黑色塑料食品袋。她刚走到蜀南气矿纳溪采气作业区原车队办公楼前的石级时,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前脚迈上第一级台阶后,后脚却怎么也迈不上第二级台阶。随后,她两眼一黑,双腿发软,整个身子向后一仰,“咚”的一声,倒在了水泥坝子上。
此时,陈思为刚好路过此处。听到“咚”的响声后,他急忙跑过去,看到万老太太仰面倒在地上,头下流出了一股鲜血,正“哎哟!哎哟”地不停呻吟。
陈思为见状忙朝对面茶馆内正在扫地的田中喊:“田中,快来!这是哪家的老太太?她摔伤了。”陈思为随即弯腰问老太太:“你是哪家的,我好给你家人联系。”“我姓万,就住在这附近,今天头又晕又痛,脚软得很,不晓得咋回事,一下就跌倒了。”
田中听到喊声后,随即跑下来,看到陈思为想将老太太扶起来,赶忙劝阻说:“老年人扶不得,看看伤了骨头没有再说。”陈思为于是脱下外衣叠起,扶住万老太太的双肩,把衣服垫在她受伤的头下。万老太太微微睁开眼睛对走近的田中说“这娃儿(陈思为)是个好人,不关他的事。”随后就昏迷了。
陈思为赶紧摸出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十多分钟后,纳溪医院的急救车呼啸而至,陈思为和医护人员一起把万老太太送上了救护车,并叫田中一块去医院,田中说茶馆没人照看脱不开身,就没跟去。
所有这一切,都被在附近楼房阳台上做饭的77岁老太太杨开华尽收眼底。
到了医院后,陈思为按照医生的要求预交了费用,陪老太太做了7针头皮的缝合手术,进行了包扎,还做了CT、心电图、血压检查。
很快,万老太太的儿媳妇吴玲闻讯赶到了医院,看到陈思为围着老太太跑前跑后忙碌且又主动掏钱的身影,以为是陈思为撞伤了老太太,立刻叫住陈思为:“喂!你怎么把我的婆婆撞伤了?把身份证交出来。”随即,吴玲又恶狠狠地说:“快点!否则我就喊警察了。”
憨厚的陈思为从没见过这等架势,被吓坏了,只好顺从地把身份证交给了吴玲。吴玲接过身份证后,面部表情稍微放松了点,又说:“先把人医好再谈其他的。”陈思为先是吓呆了,继而心里想:“反正不是我撞伤的,有人替我作证,我是做好事,做好事还怕啥。”
看到万老太太痛苦的表情,陈思为心里非常着急,他唯恐老太太的伤得不到及时医治。于是,建议道:“不如把老太太送到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那里的医疗条件好,先医好再说嘛。”并随即打电话给父亲陈德伦,让其带钱到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部。
陈思为和吴玲将老太太送到泸医附院住院部后,陈还为老太太买了餐具、温水瓶、洗漱用品、水果等。吴玲一见到陈德伦,马上说:“你儿子把我婆婆撞伤了,赶快把住院费预交了。”陈德伦先看了看万老太太的伤情,然后说:“先医了再说嘛,我们又不是赖皮。”“不行,先交5000元!再不交,我报110了。”陈德伦误以为是自己的儿子陈思为撞伤了万老太太,为了息事宁人,只好预交了5000元住院费。等陈德伦把钱交了,吴玲随即扬长而去,而陈思为则留在病房内仔细地照顾了万老太太一夜。
无辜小伙被冤撞人
伤者万有芬老太太,生于1928年2月25日,原系四川省泸县离石镇八村人,膝下有四女一子,周树云是其唯一的儿子。
周树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蜀南气矿工作,和本公司职工吴玲结了婚,还担任了公司的中层干部。其家庭经济条件也不错,先后买了两套住房,还买了小轿车。
此间,周树云的姐妹先后成家,父亲也过世了,只有老母亲一人在乡下老家。于是,他把老母亲接到纳溪,准备一家人三代同堂,让老母亲安享晚年。不料,妻子和老太太合不来,周树云只好让高龄的母亲单独居住。
12月25日,得知母亲摔伤的周树云从绵阳赶到了泸医附院,听完吴玲的一番介绍后,特别是最后那句“老太太肯定是陈思为撞倒致伤的,我们找他负责医疗费就行了,千万不能自己掏钱,而且他已经预交了5000元”,周树云思考片刻后答应了。
25日下午,陈思为的姐姐陈思思也闻讯赶到泸医附院,在察看了老太太受伤的情况后,当即表示怀疑,把陈思为拉到一个僻静的角落,反复追问:“是不是你把老太婆撞倒致伤的?”陈思为坚定地说:“不是我撞伤的,是她自己摔伤的,我是做好事,是她的儿媳妇硬说是我撞伤的。”这时,陈德伦才拍着自己的脑袋说:“你这个傻儿子!弄得老子都犯了糊涂。”父子三人决定一起找万老太太的家人把事情说清楚。
陈思为父子三人话还没有说完,周树云就声色俱厉地高声嚷道:“不是你撞倒的,咋会主动送到医院?咋会主动转院至泸医附院?咋会交钱治疗?咋会把身份证压在我妻子处?明明是你撞倒致伤的,你必须负责!我们两口子都要上班,你还必须拿钱来请人护理才行。”
陈德伦作为退休老工人,硬着头皮把事情真相说了一遍,并强调有四名见证人。此时,周树云恼羞成怒,不顾是在病房内,一把抓住陈思为的衣领,大声吼道:“不把人医好,看我怎么收拾你!”甚至把昏睡的老太太也闹醒了,直到医生前来劝阻,周树云这才松手。
接下来的三天,陈思为父子三人每天都来要求周树云给付垫支的5000元医疗费用,周树云夫妇不但把他们骂回去了,还叫陈思为再拿钱来继续治疗。万老太太敢怒不敢言,借口不习惯住院,强行出了院。
抑郁成疾精神受挫
陈思为生于1972年4月5日,在校期间,颇有正义感的他曾担任过治保委员、体育部长等职务,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94年11月的一个晚上,陈思为路过一家企业大门时,看到一个汽车司机和门卫打起来了,他急忙上前劝阻。不料,门卫误以为他和司机是一伙的,拿起大铁锁朝他头上砸来,结果头被砸出一条大口子,鲜血直流,后被送到医院逢了5针。从此,陈思为落下了头部外伤性综合症,时常头昏眼花。
万老太太受伤后,周树云经常对周围的人说:“陈思为撞倒我母亲,还不认账,四处造谣,说我诬赖他。”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嘲弄陈思为说:“小子,以前你都爱做好事,现在咋把坏事说成好事呢?”“你若是救人,老太太的家人来了,你为何不离开?”“现在雷锋式的好人真的难找了……”再加上家里人的责怪:“叫你不要管闲事,你不听,结果如何嘛?还让家里给你出钱!”
性格内向的陈思为急得够呛,心情十分气愤和郁闷,时而把头往墙上撞,时而又打自己的耳光……终于在2006年4月20日前后,家里人发现陈思为整天口中念念有词,不吃饭、也不睡觉,精神恍惚,到泸州市精神病医院一检查,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不得已,陈思为只好入院治疗,一住就是15天,花了五千多元的医疗费。
陈思为生病住院后,其母亲还瘫痪在床,仍需要人照顾,对陈德伦一家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2006年5月1日,65岁的陈德伦迈着蹒跚的步伐请田中、杨开华两名看到陈思为救护万老太太整个过程的证人一起,找到周树云夫妇交涉,要求其把垫付的5000元钱退还给他,作为陈思为的住院治疗费用。但令陈德伦伤心的是,他又遭到周树云夫妇的羞辱和痛骂。并且周树云夫妇还说,如果陈思为不支付其母亲的门诊治疗费,还准备起诉他。
万般无奈之下,陈德伦只好求助于法律,他从自己微薄的退休金中挤出一部分,接连存了3个月,终于请了两名法律工作者为其服务。周树云夫妇则放出话来:“陪他们打官司就是,打官司的钱我们还出得起,我们奉陪就是!”陈思为起诉后,周树云则以母亲的名义提起反诉,主张万老太太被陈思为撞倒致伤,要求陈思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448元,于是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庭审理还他清白
开庭前,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由助人为乐引发,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周树云夫妇固执己见,寸步不让,导致调解未果。
在法庭上,周树云还出示了4份不实证言。鉴于对陈思为的支持和同情,当时在场的四名目击证人中的田中和杨开华挺身而出,当庭作证,法庭支持了陈思为的主张。
法庭认为:无因管理作为现代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目的旨在倡导公民之间互助性的道德行为,应当加以推崇和提倡。本案原告陈思为在被告万有芬的家人尚未赶到的情况下,对万有芬积极进行施救,并先后将其送入纳溪医院和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医治,并垫付相关费用,属于无因管理。陈思为由此支付的必要费用本应由万有芬承担,但万有芬现已年迈,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经济收入,完全靠子女在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给予照料,故依据《婚姻法》第21条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2条的规定,应由其子女承担该笔费用。
最后法庭判令万老太太的子女周树云等5人返还陈思为垫付的医疗费5000元;驳回了周树云代表其母提出的反诉请求。
“啪啪啪……”审判长的话音刚落,旁听群众都报以热烈的掌声。
笔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旁听群众。一个老太太说:“如果没人助人为乐了,我们这些老弱病残的人在外遇到麻烦了,咋办?”
蜀南气矿纳溪采气作业区综治办的周主任说:“这个案件庭审的教育意义实在太大了,比我们平常苦口婆心地做说服教育工作的效果好几倍。今天到场旁听的群众全部是自愿来的。”
审判长案外说法
案件庭审结束了,却留给人们无尽的思索,当我们遇到类似的事情时,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本案的审判长邱彪对笔者说,从法律的角度讲,本案是一起无因管理案件。《民法通则》第93条对此规定得过于原则,对当事人做好事或见义勇为的补偿只是简单的补偿,常常导致当事人的付出与回报不对等。
假如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像陈思为这样的事情,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我们要尽可能地保护自己,在助人为乐的同时,要固定好证据,因为证据是打官司的基础,是解决纠纷的关键。由于突发事件固定证据难、取证难,当事人更要注意当时的环境,要记下当时的情况,在允许的情况下,最好报警,让别人知道你的行为目的,有利于将不利因素化解到最小。如果被误解发生纠纷,要分析原因,找出证据,以利于及时解决。
最后,笔者找到了在家休养的陈思为,对他进行了采访。陈思为说:“我感谢法庭为我伸张了正义、主持了公道,我很感激,这种感激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他随即擦干眼泪又说:“助人为乐,我认为不难,从小老师就教过我们,尤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做了这类事,更不值得宣扬。但是,做了之后,却被人责怪、冤枉,甚至被反咬一口,我感到很苦闷!”
当笔者问他今天法院已经肯定了你的行为,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你还会出手相助吗?他坚定地说:“我还会这样做!而且我相信,只要人人都伸出友爱的手,社会才会越来越和谐、美好。”
(文中当事人除陈思为外其余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