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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面临挑战
(2006-07-20 06:36:34)

刘传江

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加速城市化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终出路

发展经济学经典理论在关注发展中国家城乡人口转移现象时提出的命题是“农村人口城市化”和“农业剩余劳动力非农化”。这两个命题考察的对象虽然分别是农村人口和农业劳动力,但在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里,这两个进程是基本同步进行,因而也是合二为一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导向改革放松了计划经济时代严格的城乡人口流动的规制政策,但在特殊的制度遗产和渐进性的改革模式下出现的城乡人口转移现象不是从农民(村民)到市民(工人)的职业转换和地域转移同步、合一、彻底的改变,而是呈现出与市场经济国家迥然不同的“中国路径”——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过程被分割成两个子过程:第一阶段从农民(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农民工的过程已无障碍,第二阶段从城市农民工到产业工人和市民的职业和身份变化过程,目前的进展依然步履维艰。这正是亟须关注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因为: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城乡“壁垒”虽然已被打破,但已经从农民变成农民工的这一新兴群体仍然不能畅通无阻地穿越城乡之间有形和无形的“户籍墙”,未能完成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而发展理论及国际经验表明,实现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市民化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最终出路。

从理论层面看,主张不要抽象地探讨“农民市民化”,而是要明确界定并深入研究“农民工市民化”,是基于我国城乡人口转移“先从农民到农民工”,然后“再从农民工到市民”的“中国路径”,以及经典的教科书理论上的“一步转移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城乡人口转移的“中国路径”所面临的理论困境。因此,需要我们用“农民非农化理论+农民工市民化理论”的“两步转移理论”取代传统的“农村人口城市化”或“农民市民化”的“一步转移理论”。农民工市民化是指离农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克服各种障碍最终逐渐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和现象。它包括四个层面的涵义:一是职业由次属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转变成首属的、正规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二是社会身份由农民转变成市民;三是农民工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市民化;四是农民工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这4个层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其中前两个层面主要取决于宏观体制改革和相关的制度创新,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从实践层面看,“农民工市民化”命题的提出是基于进城农民工现实的生存状况及其对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不利影响。在整体上,农民工是年轻力壮而且有一技之长或敢闯敢干的乡村“草根精英”,进入城市后因为制度、市场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原因,绝大多数人无法“穿越”韧性更强的“隐性户籍墙”而成为都市边缘人。这种现象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将过去城乡之间的空间对立“移位”和“浓缩”为城市空间范围内的城乡对立,并成为城乡矛盾冲突的前沿高发区。与此同时,“农民工市民化”命题的提出更是提醒整个社会和有关政府部门需要更多地从关注与保障农民工生存权和发展权视角来考虑农村人口转移问题,而不是主要站在“老市民”本位利益的立场上和城市自我发展需要导向的角度来规划所谓“城市化”的发展。

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城市封闭的社会保障制度

当前,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障碍与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认识障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对农民看法的不客观性,以及计划经济时代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安排所确定的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区别,造成了市民(包括一部分城市决策者和执法者)对农民工观念上根深蒂固的偏见和行为上狭隘偏激的歧视。

政策障碍。尽管近年来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在总体上是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工作和生活的,但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级管理的体制,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承担不同的责任,地方政府在制定和出台某种政策时,出于代表城市市民本位利益(如市民充分就业)的考虑,在对待市民化乃至农民进城问题上,排斥和抑制多于鼓励和支持。在政策制度的安排上,不把农民工与市民同等对待,而是采取重堵轻疏、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益、重城市就业轻农民工安排的政策。

制度障碍。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和城市封闭的社会保障制度三个方面。其一,农村实行承包期限较长的土地承包制度的着眼点是维护农村稳定,但缺乏流动性和经营权转让市场,致使农民缺乏退出土地和农业的市场机制,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实现彻底转移的重要原因;其二,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制度使得进城农民工只能通过次属的劳动力市场寻找那些工作稳定性差、收入低、劳动强度大、无福利、无保障、无晋升机会等市民看不上眼的边缘性职业和岗位,他们因此难以进入城市正规体制之内,实现与城市主流社会的融合;其三,与二元户籍制度对接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封闭性,没有将事实上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农民工由于城市工作大多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和收入低的特点,只好依靠农村的土地保障,难以割断与承包土地的“脐带”关系。

素质障碍。农民工能否由“乡下人”转变成为真正的“城里人”,还取决于农民工自身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这不仅是进城农民能够在城市找到工作、在城市立足的重要条件,同时更是农民工自我发展乃至融入市民社会、最终取得市民资格不可缺少的成功因子。目前城市农民工虽然大多数年富力强,但他们总体上的文化技术水平和能力素质不高,转移能力弱,进城就业竞争力低。这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缓慢的基本内因。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推进应当从农村退出、城市进入和城市融合三个环节进行。在农村退出环节,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耕地流转制度与机制的创新、农地征用制度与机制的创新;在城市进入环节,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户籍制度的转型、城乡一体化就业制度的变革、农民(工)人力资本的投资与积累、农民(工)社会资本的投资与积累,及农民工城市安居工程的构建;在城市融合环节,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工生存保障的社会化和生存环境的市民化。现有的制度障碍是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最主要的障碍,突破这一坚冰需要推进三大制度创新:构建农民退出农业、农村的新型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打造面向农民工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面临的前沿挑战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第二代农民工的市民化。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年龄的增大和逐步返回农村,第二代农民工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农民工的主体。这部分人的成长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与其长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在文化程度、人格特征、打工的主要目的、城市认同感、生活方式、工作期望、与农村家庭的经济联系等方面与第一代农民工也迥然不同,他们的“城市梦”也比他们的父辈更执著,他们中间大多数人不愿意在结束了若干年的打工生涯后回乡务农,而且更加值得关注的是他们中间绝大多数根本没有务农的经历和经验。

第二代农民工及其市民化面临的前沿而又现实的挑战突出表现在:(1)他们的劳动供给和就业行为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在不同时代成长的农民工有着不同的阅历和自身不同特点,导致他们追求目标、偏好等不同,因此,仅仅将农民工视为同质群体的传统研究方法不能了解当今农民工劳动市场的供求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说,第二代农民工因为他们的效用和目标函数与第一代农民工的差异导致了他们的劳动供给函数及其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均衡点与厂商需求之间存在“缺口”而出现“民工荒”现象。(2)他们对社会保障的需要胜过第一代农民工。在心态和观念上,第一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农民,对城市认同感较低,即使在城市中无法生存时,还有回乡务农的最后一条退路。第二代农民工更接近于市民,对城市的认同感较高,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进入正规就业市场的本领,心中过高的期望与所面对的非正规就业市场,形成巨大落差,在城市中无法实现真正立足,但也不愿甚至没有能力退回到农村中务农,成为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真正的“两栖人”。第二代农民工不仅需要劳动权益的保护,而且需要社会失业救急网络的保障。(3)他们的市民化问题如不能顺利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城乡的社会稳定。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第二代农民工是更需要市民化也是更容易市民化的群体。他们更加渴望城市的文明,意识和行为已接近于城市人,但因为个人、制度和市场等多方面原因依然滞留在农民工队伍中。随着第二代农民工进入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如果长期不能迈过市民化这道“门槛”,累积到一定时期和规模时很有可能引发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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