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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可分类参保 鄂州农民工参保不再难
(2006-10-09 07:25:32)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胡祥修、通讯员王涛)至9月底,鄂州市已有56家企业、2400余名农民工参加了医保,全年参保农民工可望突破5000人。

过去农民工参加医保只有一种方式,而且缴费较高。为解决农民工参保难的问题,今年7月,鄂州研究出台了新办法,让农民工可以分类参保。一是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3年或3年以上)的农民工,可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并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医疗保险待遇。二是聘用农民工5人以上(含5人)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集体办理团体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由单位承担)。三是农民工不足5人的用人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办法缴费,并享受相应医保待遇。有单位的,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其中,大额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无单位的,费用由个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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