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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农民工被钻杆砸伤 工程层层转包无人出面买单
(2006-02-11 04:51:58)

背起鼓鼓的行囊,眼中闪耀着希冀,春节刚过,成千上万的农民工涌进江城,寻找属于他们的梦想,但是,城市的森林里充满了陷阱和欺骗,他们必须在善良与质朴的品质中,增加一些现代的智慧,方能免受伤害。从今天起,本版推出系列报道《维权之镜》,欲以一组典型的案例,为广大农民工在求职与工作中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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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胡勇谋)有没有劳动合同就是不一样!云梦来汉农民工余某受了工伤,如今一年多过去了,仍没找到赔偿的“下家”,层层转包的工程单位没有一家愿承认余某是自家人。目前官司仍在诉讼中。

39岁的余某受雇于民工头张某。前年12月14日,他在钻机上工作时,钻杆突然掉下来,砸中其手臂及腰部,致使其右手三处骨折,腰椎两处骨折。

余某从律师处得知:工伤索赔,“买单”者只能是用工单位,而不是包工头。打官司的第一步则要确立他与用工单位有劳动关系。而此前,余某未签劳动合同,连正式工资单也没有,领工资时仅在包工头那里签个字。

余某辗转得知,他所从事的该柴油机密封库工程,由某机务段发包给一家铁道建设公司,该建设公司又将其中的桩基工程承包给了某勘测研究院,该研究院让职工方某负责施工,方某则雇佣了民工头张某,张又雇请了余某。

去年4月,余某将该机务段、铁道建设公司、勘测研究院一并告上仲裁庭,要求确认与他们有劳动关系。同年6月,省劳动仲裁委裁决:该铁道建设公司与余某有劳动关系。

铁道建设公司则认为,该单位未直接聘请余某,也无劳务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去年7月,该公司诉至江汉区法院,请求确认与余某之间无劳动关系。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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