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蒲哲 通讯员 唐业继 实习生 潘燕 报道:以后,湖北省涉及职工维权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设立专门的合议庭或劳动法庭审理。昨日记者获悉,省高院近日发文,要求各地加强涉及职工维权和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审理。
省高院称,对以上两类案件,各地法院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专门合议庭或劳动法庭,确保案件及时审理。在破产案件受理中,对没有妥善安置职工预案的,一律不予审批立案;在审理中,企业拖欠的工资、养老金等费用,应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优于普通债权。
省高院要求,各地法院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可以减免或者允许其缓交诉讼费,让他们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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