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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农民工每年交30元大病可报4000元
(2006-11-25 06:59:20)

●以团体组织形式参加●最多可买3份●向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申领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 王琰 通讯员 胡文辉 报道:昨日,《武汉市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办法(农民工特种版)》(以下称《办法》)正式出台。农民工只需缴30元互助费,若不幸遇到15种重病中的任何一种,就可获4000元救助金。

该《办法》规定,凡与武汉地区各类单位建有劳动关系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农民工,都可在本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团体参加医疗互助活动。互助周期为一年,互助费一次性缴纳每份30元,每人参加份额最多为3份。在互助期内,参加人在《履约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0天以后,经市职工医疗互助办指定的武汉地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首次确诊,患《办法》规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因工意外死亡须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可向市职工医疗互助办公室申请领取医疗互助金,互助金每份为4000元。

据悉,本次农民工参加医疗互助以团体组织形式参加,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农民工总数的60%。无固定单位的农民工、流动的农民工可找街道社区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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