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2006>>关注农民工>>政策与法>>本页
站内检索:
又闻农民工“讨薪”声 劳动部门提醒:留存证据
(2006-11-09 07:47:20)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魏曦 通讯员李天庭)昨日,来自安徽六安市的农民工王敬志和他的39名工友在武汉市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下,领到了被建筑公司拖欠的14万多元工资。

这些农民工在武昌南湖某住宅小区工地干活,他们少的被拖欠了450元,多的被拖欠1万多元。11月3日,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了他们的投诉。

每年11月份至第二年的春节前,是农民工拖欠工资投诉的高峰期。近来,手捧欠条投诉的农民工有所增加。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农民工应注意留存好劳动合同、欠条、工时结算清单等欠薪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