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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湖北省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2007-03-11 05:03:22) 荆楚网-楚天金报

昨日,省消委、市消协分别公布了2006年全省十大消费投诉案例和全市消费者人身财产伤害五大案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参考;同日,武汉市还举办了“3·15”大型咨询服务活动,数千市民现场咨询、投诉——

2006年湖北省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案例一:发动机“敲缸”,厂家空运换货

2006年3月27日,洪山区张先生在湖北国盛汽车公司购买一台价值62300元的微型面包车。5月6日行驶4600公里时,发动机突然“敲缸”,检查发现是发动机摇臂、凸轮轴、曲轴损坏造成的。售后服务部称按汽车公司规定,只能对此发动机损坏配件进行修理更换。

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证实张先生的投诉后指出,汽车公司对该案涉及的发动机质量问题采取只修不换的处理方式,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国盛公司马上与厂家联系,总公司积极予以回应。

结果:三天后,该公司空运一台同型号的崭新发动机到武汉,帮助张先生安装好发动机,并办好行驶证更换手续。

案例二:涉嫌误导,“漂亮女人”赔万元

2006年5月29日,消费者张女士向洪山区消协投诉:2006年2月在中北路漂亮女人美容院做美容护理过程中,购买了美容师向其推荐的祛斑新产品近7000元。美容后张女士感到皮肤有烧灼感,护理小姐说刚开始使用是有这种情况,一个月后皮肤颜色不仅没有改观,而且还出现了黑白块状,根本没有美容师介绍产品时的效果,张女士遂要求退货和赔偿。

结果:洪山区消协认定该美容院存在涉嫌欺诈、误导消费者行为,对消费者因使用该祛斑新产品所造成的皮肤呈黑白块状负主要责任,由该美容院退赔张女士一万元。

案例三:新买品牌电脑竟是返修货

2005年12月3日,消费者杨先生在武昌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脑,售价为6999元。从次日送货安装到2006年8月下旬,电脑一直故障不断,虽经多次维修,还是不能正常使用。2006年8月25日,发现该电脑曾经维修过,有更换过主板的记录。原来是将返修过的电脑,以旧充新销售。

结果:省消委受理调查认定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消费者所购的电脑属该品牌电脑经销商将返修产品作新产品销售,经营者的行为已构成欺诈。电脑公司赔偿消费者相关费用13998元。

案例四:新房漏水且未及时交付

2005年3月6日,孝感市江先生与某房地产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该房地产商开发的某小区六楼(顶层为瓦屋面)的一套三室一厅房屋,商家承诺:8月31日将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并保证不出现漏水现象等。

江先生首付了七万元预付款。同年八月,江先生发现其所要求购买的房屋有三处漏水,且两处漏水处为同一地方。遂告知开发商,商家承诺,整修后,保证不再出现漏水现象。8月31日商家未能将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江先生遂于9月9日向开发商表示已不愿意购买此房的意愿,要求退还预付款。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结果:经调解,去年,房产商终于退还全部购房预付款。

案例五:电视机着火获赔1.25万元

2006年2月4日,汉川市匡先生用遥控器关闭电视机后,全家一起外出。第二天晚7时回家时发现电视机、影碟机、组合柜、饮水机等被火烧得面目全非,室内一片狼藉,经济损失1.4万余元。他认为是电视机着火引起火灾,于是,要求电视机经销商赔偿损失。对方不予理睬。

市消委受理投诉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经公安消防大队现场勘查认定:此次火灾系电视机引发。

结果:经调解,电视机厂家一次性补偿匡先生经济损失9000元,并赠送同品牌彩色电视机一台,合计补偿损失1.25万元。

案例六:啤酒瓶自爆,炸裂消费者眼球

2006年6月11日晚,家住保康县的杨女士提起1捆(10瓶)啤酒开捆时,突然一声巨响,杨女士左眼鲜血直流,其家人立即将其送往医院,经保康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并于次日实施了左眼球摘除手术,安装了义眼。

在实施救治中,消委立即通知啤酒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到杨女士家中进行现场调查,认定杨女士眼伤为非B瓶啤酒瓶自爆所造成。后经保康县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结论是:杨女士伤残程度为七级。

结果:经协商,由厂家支付医疗费、鉴定费4500元,一次性补偿杨女士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等费用35000元,计39500元。

案例七:祛斑不成,反致面部红肿

2006年9月26日,消费者彭女士从秭归茅坪某超市购“由美”牌回春素祛斑霜,使用一次后,第二天,彭女士过敏严重,脸已红肿变形。彭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一行8人投诉到消协。

结果:双方调解后最终达成协议,由被投诉方赔偿彭女士后期治疗费10000元,住院医疗费等费用6172元。

案例八:保险公司拒赔“疾病险”

十堰市张某于2002年10月投保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险种及附加住院保险,按时缴纳保险费,2004年11月住院,出院后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以住院时已过了保险期限、续保时未如实告知住院的病症为由,作出拒赔决定。

结果:十堰市消委调查发现,双方的保险条款不一致,按照保险公司出具的条款,拒赔理由存在,按照张某提供的条款,拒赔则不成立,另外双方对是否已如实告知有分歧。经调解,2006年,保险公司答应理赔张某各种费用11200元。

案例九:汽车大厢不合规,造成数万损失

2006年4月,十堰市莫先生投诉:一年前在十堰市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买的汽车大厢导致运输损失8万多元,至今得不到解决。

原来,该公司于2005年向莫先生提供的5台标准大厢,在上海交货验收时,产品存在厢底纵梁间距超宽、大厢纵梁与横梁之间的接头过小、轮胎上方的横梁槽钢方向相反等缺陷,不能使用。莫先生要求对方赔偿8万元。

结果:经调解,汽车零部件公司赔偿莫先生3万元。

案例十:两次“拉皮”不理想,无奈手术复原

武汉市消费者李女士于2004年11月30日到武汉某医院接受“除颌皱纹、鱼尾纹拉皮手术”,术后认为效果不理想,没达到预期效果,还造成头皮紧绷、麻木和头晕等症状。消费者多次找医院反映,直到2005年下半年,医院才同意替消费者再次手术,再次术后,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结果:省消委受理投诉后,立即调查取证,去年,经多次调解达成一致:由医院免费为李女士做复原手术;医院退还李女士手术费5400元;赔偿后期营养等费用3200元。

武汉消费者人身财产五大伤害案例

昨日,武汉市消协公布了去年五大消费人身财产伤害案,并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过程中注意规避类似伤害,并掌握应对之策。

电热水器掉下,用户头部砸伤

2006年3月27日,市民雷先生在汉阳某家电卖场买了一台“万家乐”牌电热水器。4月2日,安装人员将电热水器安装好后,请雷先生验收。雷先生正在检查时,已蓄满水的热水器从墙上掉下来,正砸在他的头上,造成头部及第一颈椎损伤,住院治疗。

汉阳区消协现场调查发现,雷先生卫生间墙体采用的是环保型气块砖,质量密度较小,对安装钻头与膨胀螺丝的直径匹配要求较高,且钻孔深度要足够。否则,安装后的膨胀螺丝难以承受蓄满水的热水器的重量;而安装工显然忽视了这一点。

经多次调解,售后方同意先期支付雷先生医药费4000元。当事人双方就此事正在作进一步协商。

手机电池爆炸,商家赔两千七

2005年1月14日,消费者邹女士在青山某家电卖场购买CECT手机1部,价值2088元。2006年4月24日,放在家中的手机的电池部分突然爆炸,电池盖炸翻,解体成好几块。经中国认证集团湖北分公司检测认定:该款手机是在正常环境下爆炸,属非人为造成。青山区消协介入此事后,由商家退赔消费者2700元。

淋浴门垮塌,女房客划伤

2006年4月10日,南昌来汉出差的黎女士在洪山区“坡地商务酒店客房”洗澡时,玻璃淋浴门突然垮塌,导致左手背、右手大拇指及左腿被玻璃碎片划伤,鲜血直流,被酒店人员送往医院治疗。

洪山区消协在现场调查时,发现淋浴门塑料滚轮老化,螺丝松动,造成滚轮脱离轨道,淋浴门垮塌致伤消费者。经多次调解,酒店赔偿黎女士1200元医疗费。

冰箱意外自燃,家中横遭损失

曾先生于1998年5月购某品牌冰箱一部,价值2400元。2006年7月14日,曾先生全家外出未归,也就在当天其冰箱自燃起火。次日,曾先生回家后发现冰箱自燃,火灾造成家庭装修损坏,家用电器及衣物经高温烘烤均发黑、变焦,损失较大。消防部门认定系冰箱自燃起火。

经武汉市消协多次调解,商家补偿曾先生人民币31000元。

半米软管脱落,三层住户受淹

2005年11月,徐女士在武昌区大众阀门经营部购0.5米软管,价值350元,并由店方负责上门安装。2006年8月4日晚,软管突然无故脱落,自来水顺势流到七楼、六楼、五楼住户家中,致使地板、墙体大面积受淹。

武昌区消协现场调查发现软管脱落系卡口断裂所致,经多次调解,店方赔款6880元。

2006年全省消费投诉十大热点

●产品质量类投诉仍高居榜首。
  ●百货类商品投诉高温不减。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高不下。
  ●服务类投诉问题依然突出。
  ●价格类投诉不断攀升。
  ●农用生产资料假冒伪劣多。
  ●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严重。
  ●商品房、装修及建材投诉不减。
  ●不平等格式条款消费者反映强烈。
  ●美容美发投诉上升。

投诉与反馈

订购家具迟迟未交货

消费者龙小姐投诉:1月在余家头“华谊精品实木家具”订购了一套3200元的家具,约定2月交货,可至今未交货。

结果:该家具商家答复称,家具已做好,马上与顾客联系交货。

买4公斤鱼少秤近二成

消费者雷婆婆:昨天早上在新洲南街菜场买了两条共4公斤的大草鱼,回家一称,发现斤两少了将近20%。

结果:新洲区工商部门介入后,对该鱼贩的秤进行现场检测,发现秤果然有问题,遂当场没收了该秤并罚款50元,此外退给雷婆婆5元钱。

新电饭煲煮不熟饭

消费者李先生投诉:上月在蔡甸永安街新街日杂小商店买了一个“半球”牌电饭煲。回家后,发现插上电源不发热,送店家修理后,第二天又发生同样问题,再次修理后,饭都煮不熟,要求店家更换,被店主拒绝。

结果:经蔡甸永安工商所介入调解,店家为李先生更换了一个新电饭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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