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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全社区矫正考核奖惩 2名矫正对象首获减刑
(2007-03-12 07:34:24)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辉、通讯员李志刚、顾丹)9日,洪山区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宣告仪式上,景献章(化名)漾起一抹笑容。“算上这个(减刑奖励),我的矫正期就满了。”

景献章是我省首次获得减刑奖励的2名矫正对象之一,在社区接受了近两年改造。他因职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去年5月起被移交到洪山区某社区接受矫正。

在矫正期间,景献章积极面对生活,自觉承担起社区花坛、宣传栏、自行车棚的维护修理工作,颇受社区居民好评。因为表现突出,他被减刑为有期徒刑2年7个月,缓刑3年,抵扣羁押期后,矫正期已满。社区干部当场宣读了解除矫正书,宣告他正式解除矫正。

减刑奖励的另一获得者周某,谈起接受矫正的心得体会说:“思想有压力,做人难,与人难相处,希望得到社会和周围人的宽容理解。”

省社区矫正办公室副主任许振奇表示,随着接受社区矫正的对象日益增加,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势在必行。

据了解,我省社区矫正对象累计接收已达2264人,随着宽严相济刑罚政策的实施,我省矫正对象的人数还将有大幅度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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