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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纪录”洒满侠骨柔情(图)
(2007-03-27 07:04:09) 荆楚网-楚天金报

文图/记者 蒲哲 通讯员 周泽春 严丽 小梅 实习生 安生靖

荣誉的背后,她们展示的是全省2000多名女检察干警的风采。而透过她们办理的每一起案情,都会发现其中溶入了作为女性特有的坚韧与智慧、柔情与悲悯。震惊全国的投毒案、扑朔迷离的继母杀女案、让人心酸的贩毒案,每次办案都会让她们掩卷沉思。

每次提审嫌疑人,女检察官们总是一丝不苟。

多年来,这个团队先后荣获过“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

在我省,女检察官已经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力量。图为检察官进监狱普法。

恶母杀继女一图锁罪状

2007年1月4日,由省检察院组织评选的“全省十佳公诉人”出炉,襄樊市检察院女检察官何妍经书面考试、公诉业务答辩、论辩等多项比赛后脱颖而出,获得“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背后,是何妍将每一次办案都作为向自己挑战的机会的结果。

2002年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让何妍的智慧表现无遗。

2002年4月,襄阳少女薛佳(化名)失踪,警方在侦破过程中,其继母袁某向警方自首,称是自己杀害了继女。据袁某交代,因为薛佳是丈夫与前妻的女儿,因此自己担心她的存在会影响夫妻感情,于是,袁某在精心准备下杀掉了继女并残忍地焚尸。根据袁某的交代,警方在事发某劳教农场附近找到了薛佳的尸体。

此案一发,震惊当地。原来,薛佳在当地颇有知名度,由于薛佳从小能歌善舞,颇得大家的喜欢,她还有曾为到当地视察的领导献花的合影。一时间,案件如何处理在当地成了人们谈论的焦点,案件也很快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何妍主办。但由于该案的凶器已经被焚毁和丢弃,嫌疑人的犯罪过程也没有目击证人,仅凭被告人的供述如何起诉,又如何保证如此一个影响巨大的案件,在开庭时保证被告人不翻供?面对案卷,何妍陷入了沉思。

然而10天时间,何妍就在警方的调查材料中,找到了几个关键材料,并逐一核实。根据这些材料和证据,何妍拿出了一套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链,完整还原了袁某先杀人再焚尸的全过程:案发当天,袁某决定实施蓄谋已久的杀害继女的计划。根据袁某的供述,她首先到加油站购买了一塑料瓶汽油,这一事实得到了加油站员工的证实,现场发现的尸体也经鉴定为汽油焚烧。之后,袁某接到了放学的薛佳,并带往劳改农场的一僻静处,在确认四周无人后,袁某取下薛佳连衣裙裙带,残忍地将其勒死。随后,袁某用携带的汽油焚烧了薛佳的尸体、衣物,而薛佳的书本则被袁某沿途抛弃。为证明这一过程,警方在现场找到了打火机,而当时在案发地附近放羊的一证人也证实,当时曾看到袁某带着一个小女孩路过,但回来的时候却是单独一人。综合这些证据,何妍将案发当天袁某的行走路线根据现场方位,制作了一份案发模拟图,结合地图和焚尸现场照片,形成了无可辩驳的证据链条。

“我认罪!”庭审结束时,面对何妍代表公诉机关的指控,袁某伏首。2002年,袁某被一审判处死刑。

揭秘“牛奶投毒案”

“这个案件,很多受害人给我们提供了大量的证据,钱俊波等被告人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给企业的声誉也带来很恶劣的影响,其负面作用十分巨大。”法庭上,襄樊市检察院检察官温小红义正词严,请求法官从重从快从严处理。在庭审中,温小红列举了钱俊波等被告人一系列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正是这次审判,温小红用详实的证据,向法庭展示了当时震惊全国的“牛奶投毒案”。

2004年3月,内蒙古某乳业公司分别向武汉、长沙以及深圳警方报案,称其公司多次收到有投毒恐吓等内容的电子邮件和邮寄信件,敲诈勒索20万元。“牛奶里有毒”的消息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3月29日,公安部在武汉市召开三省专案协调会,并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代号为“3·4”专案。

为稳住犯罪嫌疑人,深圳警方要求乳业公司向嫌疑人指定账号存入1万元。不久,有人在深圳市的6家银行柜员机取走共9800元。深圳警方通过监控,确认某公司职员吕华即为取款人。次日,吕华落网,并检举了主犯钱俊波和另一从犯刘秀。当时,钱俊波正在武汉活动,得知吕华被通缉,他非常担心吕华被警方抓获,可又不敢与吕华直接联系。吕华为了立功,主动联系钱俊波,让钱俊波为其妹妹配个手机。4月9日,就在钱俊波用手机与其第三次通话的时候,武汉警方将钱俊波抓获,随后抓获刘秀。

案件侦结,钱俊波等人被移送襄樊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过提审被告人、审查案卷,温小红掌握了钱俊波的犯罪轨迹。

时年33岁的钱俊波,系枣阳市人。1995年6月,钱俊波到武汉“闯世界”,先后做过金银首饰和化妆品等生意,结果都血本无归。1999年4月,钱回到襄樊犯下一起特大持枪抢劫案,之后他就逃到深圳。2001年,钱俊波通过上网获悉一系列诈骗手段并加以研究。他发现有人往饮料里投毒敲诈饮料公司,钱俊波仿佛看到了一条金光大道。2002年底,钱俊波对某知名公司实施敲诈,被深圳警方抓获。

刑满释放的钱俊波,决定再次实施敲诈行动。2003年底,钱俊波决定把作案目标对准内蒙古某乳业公司。2004年春节刚过,钱返回深圳,认识了在深圳打工的吕华,决定以深圳为基地实施敲诈。2月至3月间,钱俊波在深圳发送了投毒恐吓信,并通过各种渠道将有危险物质的牛奶投入到武汉、长沙等地的超市、商场。一个星期后,钱俊波惊喜地发现,那张银行卡上多了1万元,随后指使吕华取款。

“尝到甜头后,钱俊波继续发恐吓信,直到看到吕华被通缉,他才乱了阵脚。”温小红回忆,经过多次对钱俊波等人的提审,案情很快真相大白,三人很快被提起公诉。

5月23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毒奶”案作出一审宣判,钱俊波被判处死刑,刘秀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吕华被免于刑事处罚。

“大海捞针”找到受害女

“面对这个情况,如果我后退,就违背了一个检察官,尤其是同为女性的职业道德和良知!”作为女检察官,她们对妇女和未成年人有着更深的同情和更细腻的关爱。2000年初,襄樊城区发生的一起组织和强迫卖淫案,在当地引起极大公愤,案件被移交到梅玫手中。

犯罪嫌疑人分别为襄樊市樊城公安分局中原派出所原联防队员黄培全、何志银及何妻高玉香。当年3月1日和4月19日,黄培全伙同丁爱红等人,窜至南漳县农村,冒充公安人员,假称招聘餐厅服务员,将少女小刘、大秦、小秦及幼女小张,骗至黄在襄樊所开的发廊,强迫从事卖淫活动。

为了让小秦卖淫,黄采取殴打、恐吓等手段,将其强奸。之后,黄又以相同手段,强奸了小刘及大秦,迫使几人在其控制下,多次从事卖淫活动。同年3月13日,不满14周岁的幼女小张被黄培全送到何志银、高玉香所开的美容院。3月下旬的一天,高安排小张卖淫,小张不从,高竟用电警棍击打张,迫使张和嫖客发生关系。事后,小张因不愿卖淫,曾多次被毒打。当年3月,襄樊刑警支队接到举报,将涉案人员抓获。

“一定要将这些恶徒送进监狱!”审查完厚厚几本卷宗,梅玫被何、黄等人的罪行激怒了,决心尽快审查完毕提起公诉。但激动归激动,梅玫在阅卷之后却发现,有部分影响到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需要补充和核实。

梅玫很快行动起来,然而几名被害女孩在被解救之后,为了逃避伤心之地和担心他人的异样目光,都离开了原来的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出具了无法找到被害人的证明。

“必须尽快找到被害人核实。”此时,找到被害人复核证据无疑如大海捞针。为了尽快找到几名女孩,梅玫多次前往被害人老家南漳县。然而,几名被害人家属都表示对女孩的下落不清楚。直到找到幼女小张的家属,被害人母亲才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小张可能在老河口一家发廊打工。

顾不上休息,梅玫辗转赶到襄樊市老河口。当地有几十家发廊,因为不能表明身份,梅玫只好换上便装,装成找工作的打工妹。在当地检察官的陪同下,梅玫几乎找遍了当地的几十家发廊。调查中,她不仅要顶住别人的异样目光,还得小心询问保护当事人隐私。

工夫不负有心人。两天后,梅玫终于找到被害人。梅玫还来不及高兴,问题又出现了。由于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均是派出所联防队员,被害人被强迫期间又遭到了残酷的折磨,因此小张顾虑重重,根本不愿作证。

“你不要害怕,也不要不好意思,就把我当姐姐了!”几经劝说,小张才开了口。被害人被感动了,不仅自己作了证言,还帮梅玫联系到了其他几名被害人,关键证据就这样被固定了。

“虽然十分不愿触及她们那些痛苦的事情,但这对严惩犯罪分子十分关键!”案件成功起诉到法院,案中两名主要嫌疑人,分别犯有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被襄樊中院一审判处死刑,何志银之妻高玉香同案被判死刑。

一次心酸的起诉

在公诉处女子办案组这个特殊的集体中,23岁的何琳是年纪最小的,但她却跟几个大姐一样有着一股不服输的钻研劲。2006年初,刚刚参加工作的何琳接手一起夫妻贩毒案,由于是初次办案,何琳格外用心。

“我没有贩过毒品,也不晓得朱某的事情!”何琳第一次提审,就遇到了难题,被告人肖某拒不认罪,称自己是无辜的。而另一名被告肖某的丈夫朱某也全盘否认,称自己只知道运输的是化工原料,警方查获后才知道是毒品。

初次办案的何琳决心拿下这对贩毒夫妻。于是,第一次提审后她就一头扎进了案卷中,寻找每一个对起诉有利的证据。通过细致的阅卷,何琳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证据链。但为了防止被告人在开庭时翻供,进一步固定两人的犯罪事实,何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开始和办案民警一起补充证据。

“首先就是要找到夫妻俩贩毒的上线和下线!”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找到了朱某夫妻贩毒的下线,经过辨认进一步确认朱某夫妇的贩毒事实。

“这是不是你们的接头暗号?”拿到证据的何琳再次提审了朱某夫妇。眼看再也无法隐瞒下去了,朱某夫妇终于全面认罪。通过两人的供述,何琳更是全面了解了这个家庭走向悲剧的全过程。

“我不是不想交代,但我怕我们都进去了,孩子就没人管了!”交代完犯罪经过,肖某开始落泪。

朱某夫妻俩都是襄樊人,案发时都刚刚40出头,家里还有一个刚满10岁的孩子。几年前,朱某独自前往云南开餐馆。到云南后,看到餐馆并不赚钱,朱某开始寻找新的赚钱途径。随后,朱某认识了几个毒贩,觉得贩毒回襄樊是个赚钱行当。于是,朱某以开餐馆为幌子,背地里开始把贩毒当成主业。

每次朱某在云南接到毒品后,就把毒品藏到电视机等电器里,然后以托运电器为名,通过汽车货运将电器发回襄樊。而自己则乘坐火车回到襄樊接货,然后转手卖给当地毒贩和吸毒人员。

2005年3月和7月,朱某两次前往云南购买毒品,然后将毒品放入旧电器内运回。当年9月14日,襄樊一名姓曾的“客户”给朱打电话要求买毒品,仍在昆明的朱某让曾与其妻肖某联系。9月15日,肖某来到约定地点,将一包重达10克的海洛因以1900元的价格卖给了曾某。与此同时,朱某第三次将买的毒品装入一部旧电视机内,找了一位客车司机代为托运。朱某给司机留下了联系电话,约定到襄樊后取电视机。

9月16日凌晨,坐火车返回襄樊的朱某被抓获。当天,其妻肖某也在家中被抓,缉毒警察从肖家查获一包重达10克的可疑毒品。同日9时许,缉毒警察从客车上收缴了朱某托运的电视机,从中找出可疑毒品340克。

“我还有一个10岁的孩子,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庭上,肖某低头认罪,但悔之晚矣!虽然从感情上,对即将暂失父母的孩子,何琳非常同情,但她更知道法不能容情。

2006年9月,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肖某为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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