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涂莉 邢怡 实习生李小勇)杀害见义勇为英雄杨幸福的小偷程宏,昨日,被武汉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4月20日中午,租住在武昌堤后街附近的吸毒人员程宏,为筹毒资,翻墙溜进邻居甘某家中行窃,后被甘某发现,仓皇逃离现场。正在隔壁上网的杨幸福听到喊声后,追撵不舍。程宏手持尖刀刺中杨幸福胸部后逃窜,杨幸福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下午,程宏又溜进另一户人家偷电脑,被群众发现扭送公安机关(次日楚天都市报报道了此事)。
程宏被判死刑的消息传来,杨家人备感欣慰:“凶犯终于得到惩罚!”程母则痛悔:“都是毒品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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