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王传晓 通讯员胡开锋)武汉市统计局昨日透露,2006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359.8元,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的排名由第三位升至第二位,仍比长沙市低1564.2元。
统计显示,去年武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六城市中增幅最大,达到13.9%。据介绍,武汉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上升,主要原因是工薪收入在2006年增长达到了23.8%。此外,全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都有所提高。
在经济总量方面,去年武汉以2590亿元的GDP高居首位,相对其他五城市的优势比去年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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