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省高级法院就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定,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单独或者伙同其妻非法收受200余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3万余元、美金800元。此外,陈兆丰还对人民币545万元、美金6996元和港币1677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在定远县,陈兆丰被老百姓私底下称为“陈千万”。定远县是安徽省沿淮地区的一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1990年,陈兆丰开始到这个贫困县当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2002年从该县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去职,升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后仅10余年的时间,他就敛取了近千万的家财。
没有谁天生是个腐败分子,陈兆丰亦然。那么,这个穷县“富书记”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是什么促使他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他本人在狱中对这些问题又有着怎样的认识?日前,记者采访了已身处高墙铁窗之内的陈兆丰。
曾是清廉好干部
记者:据说你刚到定远县任职的时候,还算一个清廉干部,后来怎么搞起权钱交易来了?
陈兆丰:1982年我从滁州中学调到原滁县地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1988年春,地委选调一批中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我被选调到定远县任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起初亲戚朋友不赞成我去定远工作,他们说:“你好不容易在地委机关谋了一个职务,而且还是个科长,一直在这儿干,干到老还能当个副部长,而下去干撑死了不就是个县级吗?”但我不愿意在机关里让人生就这样消磨掉,所以还是决定去。
我怀着一颗火热的心和抱着干一番事业的想法来到定远,1990年我被选为副县长。那时我对自己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在金钱方面比较淡泊。我常跟家属讲,如果是一些农民、工人、困难户送一些农副产品来,拒绝不了,怎么办?就拿家里的烟酒跟他交换,比如他带两只小鸡,你给他四条香烟就可以了。这样我内心比较平衡。
在定远的人缘关系,我可以自信地说是很好的。当然反过来也证明,如果没有这么好的人缘关系,谁逢年过节到你家去呀?不一定你当了领导别人都到你家去,所以,这又变成了坏事。
记者:那时候有人给你送礼吗?
陈兆丰:当副县长、县长时也有,总的来讲不多。
有一次,一个50岁左右的妇女拿着我老师的一封信来找我,说她的丈夫因为冤假错案被下放到农村,至今没有平反,一家人也因此受到牵连,她要求给她和孩子的户口恢复为非农业户口。临走的时候,她丢下1800元钱,我坚持不要。没想到过了两天,她又找到我住的地方,丢下钱就走了。我想这个钱绝对不能要,因为我知道农民找人办事是多么地难哪!后来这件事我帮她解决了。
我知道他们找人办事,首先要在家里考虑好长时间,所以,只要基层的人到我家来,不管是工人、农民,还是乡里的干部,我都坐下来耐心听他讲。讲完以后,我再说这个事情能不能解决,能解决我很快就给他办了。然而我越这样做,就越有人来找我,因为我能给人家“解决问题”。
“价值交换”思想让我做了金钱俘虏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讲究交换和实惠了?
陈兆丰:我做了县长尤其是县委书记后,放松了要求。为什么放松呢?是因为实惠、交换这些概念,自己思想上开始认同,总认为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所以是金钱腐蚀了我的灵魂。
我以为,现在是市场经济社会,人们都讲究交换。交换这个词原来是用在商品交易上,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到市场经济阶段,交换这个词已经远远冲破了商品交易领域,甚至成了某些人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是一个因素。现在一些人颇讲“实惠”。比如你到人家去,什么东西都不带,只是嘴上说“领导啊,感谢你呀”之类的话,你离开后,领导可能不说,但他的家里人或者其他人会说你这个人尽耍嘴皮子,尽玩虚的,这样你搞了两次人家还理你吗?那怎么办呢,于是我错误地认为,只有一方面精神上表示感谢,另一方面物质上也得表示感谢。
所以,我走到今天这一步,一个原因就是价值交换这种不良意识已经深入到了我的思想深处。第二个就是讲究实惠,实惠这个词已经被我更加具体化了。我今天深受其害,就是这么一个思想造成的,是我的党性锻炼不够,经不住金钱的腐蚀,做了金钱的俘虏。
主观上的原因导致犯罪
陈兆丰:在给我送钱的人中,70%是干部,30%是包工头。当然他们不会带着钱来找我办事,一般是事情办完了,趁过年过节到我家看看时,以“感谢”的名义送点钱。我所收受的钱,大部分都是事后人家送来的,就是帮人把事情办了,他到我家来表示感谢。
我帮他们办的不少事情,是组织上应该给他们办的,根本无需对我个人表示感谢。有些人工作本来就很积极,表现也很好,根本不需要到我家送礼,或者到我家里看我。
起初,送礼的人主要是送农副产品,后来就都送红包了。我当县委书记时,送红包的就比较多了。一次送几万元的不多,都是小额多次送来的,因为那时我的权力比较集中了。
无论是事后感谢,还是事前感情投资,我认为都要改变。这种环境把一些领导干部包围起来,就像被一个网网住,跳也跳不出,只会慢慢地陷入。
记者:给你送钱的有200多人,这些人你都熟悉吗?
陈兆丰:都熟悉。不熟悉的人给我送钱我也不会要,我也不会接待。对于他们送的钱,我陆陆续续退了80多万元。
记者:人家为什么会给你送礼送钱?
陈兆丰:是因为我当了主要领导,我手中有权,我能以权为他们办事,不然的话也不会给我送礼。
记者:为什么没有狠下决心,做到坚决不收,或者坚决退掉?
陈兆丰:我在这个问题上没能下定决心,还是因为主观上的原因。
家人都受到我的拖累
记者:那些向你行贿的人后来也在收受贿赂,有的已构成了犯罪,你觉得有没有受你影响?
陈兆丰:我的影响肯定是有的,我是主要负责人,在这方面没当好带头人,没尽到领导干部的职责,很大程度上加重了这个负面影响。
记者:对家人的影响呢?
陈兆丰:妻子受我拖累,他们在外面比我坐牢还难受,这是我对不起他们的地方,也是无法挽救的。我给家庭、孩子、亲戚带来无法挽回的影响,使他们背上了一个沉重的不能解脱的包袱。这对我来讲是终身的遗憾。
记者:你现在对钱是不是有了新的认识?
陈兆丰:我想,一个人获得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再有一点零钱花花,应付应付礼尚往来,就足够了。钱多了是个负担,很容易让人走上犯罪道路。中国有句古话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虽然比较陈旧,但还有一定的生命力。
虽然我有了这么多钱,但生活还是像个苦行僧,没什么变化。我家属是个克勤克俭的人,一分钱她都会保管得好好的,所以我家的财产是完整的,一点都没有向组织上隐瞒。我所捞的钱,家里一点都没有,全部都在外面,后来我都主动交代了。我现在是人财两空,人被判了刑,钱也全部上缴了。
记者:现在回过头来对自己有个什么样的评价?
陈兆丰:不能说一个人一生下来就是腐败分子,但当了领导干部后,绝不能降低对自己人生观的要求。
记者:今后有什么考虑?
陈兆丰:犯了罪,就好好坐牢。我曾经跟我家属说过,我现在已经是最后一步了,就是保持晚节问题。我说其他问题都不至于犯大的错误(一个人不能说没错误,有的甚至有严重错误,但是构不成犯罪),唯有经济问题,这可是个犯罪的事,没料到我最终在这方面栽了跟头。
(据《检察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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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定远原县委书记
终审裁定无期徒刑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向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宣判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淮南市中院此前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兆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犯罪所得人民币828.96万余元及少量美元、港币上缴国库。
陈兆丰曾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原判认定,被告人陈兆丰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招标、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办理入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此外,被告人陈兆丰有人民币545.2万元等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一审宣判后,陈兆丰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称,他在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司法机关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受贿犯罪事实和家庭全部财产,应当视为投案自首,原判量刑过重,要求从轻或减轻处罚。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了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陈兆丰提出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审查。经查,陈兆丰在有关部门已掌握其部分受贿事实的情况下接受审查时,坦白交代了该部分收受贿赂的事实,另供述了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受贿及转移家庭财产的事实,依法不能认定为自首,而属如实供述同种罪行,原判据此已对其适当从轻处罚,陈兆丰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