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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土地“闸门”
(2007-04-15 08:22:43)

新华时评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但是,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截至去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总面积已下降到18.27亿亩,进一步逼近18亿亩这条红线。

2006新增建设用地减25% 存量土地供地中占五成 

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显示,2006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93万亩,这个数字比“十五”年均新增建设用地减少25%。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一年来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结果。

2006年,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更有章法。通过制定并严格执行新的《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同时适度放缓一般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节奏,全年全国共核减不合理建设用地9.2万亩。与此同时,大张旗鼓地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保了2006年全国利用存量土地在用地供应中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


       去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550.8万亩

2006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中,有一个亮点数字“550.8万亩”。这是去年一年全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数。这个数字,比“十五”年均数增加了29%。其中,整理补充耕地就达118.3万亩,比“十五”年均数增加了36%。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国家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投入力度,全年仅中央财政安排的投资项目就有555个,总投资61.7亿元,可新增耕地104万亩。

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补充耕地面积比建设占用和灾毁耕地多109.2万亩。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认为,较之往年,2006年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得更加到位。建设占用耕地总体上不仅实现了数量的占补平衡,而且由于采取了相应措施,质量平衡工作正逐步得到落实。


    生态退耕仍是耕地减少主要因素 违法用地不容小视

报告显示,耕地净减少势头在2006年继续趋缓,全国耕地面积净减少数量下降为460.2万亩,比“十五”期间年均净减少数量下降75%。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生态退耕面积的大幅下降———2006年全国生态退耕面积509.1万亩,比“十五”年均退耕1613.0万亩减少68%。

国土资源部地籍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生态退耕减少耕地面积大且不能得到有效补充,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因素。

2006年,打击土地违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年部省两级直接立案公开查处的力度明显加大,共收缴土地15万亩。此外,还多次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等违法用地行为。但令人忧虑的是,尽管采取了各种措施,违法用地仍数量较大。

变更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当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中未批先建的有55.0万亩,数量仍然可观。由此看来,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任务还很繁重。


    六项措施严控建设用地规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而18.27亿亩的耕地保有现状告诉人们,耕地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

“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亿亩,必须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制。”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要求,开展对各省(区、市)当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检查;同时,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管,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中数量质量并重,妥善协调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7年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将做好六件事:一是加强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严格对各地土地利用计划考核;二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倒逼机制,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三是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在指标分配和实施上,要适当调整工业用地结构,增加民生用地,保证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用地;四是以实际用地面积考核各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五是编制和修订了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按标准核定用地规模,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六是继续加强违法用地执法监察,利用土地动态遥感监测等手段,及时掌握重点地区和重点城市土地违法情况,将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列为重要考核指标。


    新华时评 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决不能失守

耕地保有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目前我国有13亿人口,对粮食的总需求量大约在5亿吨,现有耕地面积刚刚能保障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而人口又不断增加,因此,18亿亩耕地面积是这条红线决不能失守。

但是,从2006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报告看,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的趋势并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了从严土地管理,国家三令五申各地不得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是,当前一些地方仍在随意突破用地计划。调查显示,去年全国实际占用农用地433.2万亩,超过了年度400万亩的用地计划;当年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中未批先建的有55万亩。去年,全国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及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较2005年有大幅上升。

用地计划屡屡被突破、土地违法行为禁而不止,究其原因,一是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冲动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抑制,二是土地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未到位,三是集约、节约用地的政策落实还缺少具体配套措施支撑,四是责任制和问责制的实施尚需加大力度。

耕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如果我们现在不注意保护耕地资源,到了耕地数量无法承载人口增加的时候,将追悔莫及,贻害子孙。为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

要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就必须切实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坚决杜绝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行为。

同时,要继续开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在查办过程中,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认真落实好土地保护领导责任制。尽快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和复垦的力度。


    细数土地八大问题

第一,土地供需矛盾大。“十一五”期间,预计新增建设用地的需求量须控制在180万公顷,即2700万亩(市亩,下同),但同期整理土地后复垦补充的耕地面积为115万公顷(1725万亩),意味着“十一五”期间耕地面积仍将因各种建设而减少约1000万亩,供需矛盾之大不难想象。

第二,耕地日减死守难。中国有13亿人口,为解决基本的吃、穿问题,国家定下了耕地面积18亿亩的底线,其中基本农田应保持在不低于15.8亿亩的水平,建设用地更力求避免占用基本农田。中国的人均耕地只有世界平均水准的三分之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任何理由再占用耕地。

第三,工业园区吞良田。在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各地纷纷开辟工业园区,它们选址大多数是在城镇的近郊,这从交通运输、人员流动及能源供应等方面考量是合理的,倘工厂设在山旮旯,不但成本增加,招工也不易。但工业园区在城镇附近,其吞占良田是必然之事,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也难以面面俱到、周全顾及。有些地方政府更刻意调整规划,藉以避过国务院的审批。发展经济建工业园不是坏事,但能不能不占良田?

第四,城建土地超规定。2004年,全国村庄建设用地约2.5亿亩,按同年农业人口计算,人均达218平方米,高出国家规定的最高值百分之四十五。国土资源部专家指出,城市建设人均用地远超合理水平,大量浪费土地资源,严重打击农民生计,恶化城乡失衡困局。

第五,农民失地年年增。根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近十年来,被征地的农民多达四千万人,预料“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被征地农民约三百万人。

第六,赔偿不足又拖欠。俗语说:“十赔九不足。”这句话用在被征地的农民身上堪称十分贴切。绝大部分的征地纠纷都是由赔偿不足及迟迟未能发完赔偿款项所引起,这与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是同一性质的事。据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指出,农民被征土地的收入差额每亩平均至少三万元,北京等地更高达几十万元。再者,部分赔偿款项又常遭拖欠。

第七,非法圈地难抑制。自《土地管理法》实施七年以来,全国共发现一百多万宗土地违法案件,涉及土地面积达五百多万亩。这当然大多数是地方官员干的“好事”了。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政府集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职能于一身,相比之下,促进经济发展是非常明显的政绩,保护耕地肯定是等而下之,地方官员也就不能不“顾此失彼”了。

第八,协议出让不招标。本来,拍卖土地或招标出让是最为妥善的做法,也是最为公平的做法。但过往多年,许多地方的做法是协议出让土地,此举有两大劣点:其一,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权土地的出让价常常不是高价,无形中令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其二,协议出让成了某些地方官员贪腐的温床,官商勾结,以地谋财,包庇侵权,尽在于此。今年八月一日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正式实施,规定商品住宅、娱乐等经营性用地必须招标买地。但愿从此可以堵塞官商私下“协议”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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