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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偶遇香港男赴港半月即分开 律师:涉外婚姻应谨慎
(2007-04-16 14:07:18)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付本军)“我女儿只和他共同生活了半个月,以后他就不理不睬,现在还声称已和别人有了小孩。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受到惩处?”前日,读者李女士打进金报法律咨询热线,气愤地说。

李女士女儿名叫晓玟,2001年前往海南打工。因工作认真负责,周围人都很喜欢她。

2002年,晓玟偶遇一位前来旅游的香港男子阿华,两人一见倾心,很快坠入爱河。阿华回港之时许诺:一定回来娶晓玟。之后,两人电话连线,情丝不断。

半年后,阿华果然依约来到晓玟的身边,两人一同回武汉,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在办好3个月的签证后,晓玟随阿华去了香港。

岂料,到港后,阿华行为发生很大变化,对晓玟不再呵护有加,时常晚上偷偷打电话。晓玟心生疑惑,便多次催促阿华带自己回家见翁婆、补办结婚酒席,但阿华均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来发展至与晓玟争吵。

半个月后,两人再次争吵,晓玟一气之下离开香港,来到阿华在广东惠阳的住所。独自住了半年后,见阿华无心和好,晓玟只好回汉。

之后的几年,晓玟及家人多次打电话给阿华,希望他接晓玟回去,但阿华均不予理睬。去年年底,晓玟家人再次打电话找到阿华,不料阿华竟称,他已结婚生子。

“我们希望他回来解释这一切,阿华答应年后3月回汉。3月过完了,他又改口说4月一定来,可现在仍不见踪影。我女儿该怎么办呢?”李女士咨询。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林:对于晓玟的情况,她可以两种途径维权:一是提起离婚诉讼。由于两人结婚手续是在武汉办理的,因此晓玟可在婚姻缔结地武汉提起诉讼。两人分居已超过两年,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如阿华不来汉,法院可缺席判决、公告送达。但如涉及财产分割,晓玟可委托香港律师事务所调查核实。二是可告其重婚,但晓玟应提供相应线索给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有足够的证据后,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里,王律师也提醒广大读者,涉外婚姻虽然美好浪漫,但也极具风险;一旦出现问题,维权较难。因此,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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