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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家庭暴力弱母携子弑亲 法院从轻判决的背后
(2007-04-16 14:06:01)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张君刘立民)一名目不识丁的家庭妇女在忍受了丈夫27年的摧残虐待后,郁积在胸中的愤怒和屈辱终于在6年前的一个夜晚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在儿子的协助下,她杀死了丈夫,而后将尸体悄悄地埋在菜窖里。法院从轻判决这名不知犯罪为何物的法盲入狱六年,她的儿子也被从轻判三缓五。这一判决被当地村民称之为“充满人性化的判决,很有人情味”。

  为夫作恶弱妻遭遇家庭暴力

1974年冬,24岁的马艳淑嫁到相对偏僻的河北省唐县南洪城村,其丈夫刘青良是村里有名的“二百五”,脾气暴躁,性格乖戾,品质恶劣,经常打架滋事。刘青良常常在外面惹是生非,回到家里看妻子不顺眼,张口就骂、举手就打。马艳淑清楚地记得,结婚第二年的春天,丈夫不顾自己已有3个月身孕,因为衣柜里放衣服一点琐事,几句话不合,便揪住她一顿暴打,孩子险些流产。但她迫于丈夫淫威,又不敢提出离婚,以为有了孩子就好了。但马艳淑肚子“不争气”,前两胎生的都是女孩,丈夫的暴行更厉害了。

1981年8月,一个男孩降生在这个动荡不安、暴力不断的家庭。

儿子的降临使刘青良如愿以偿,然而,马艳淑并没有“母凭子贵”、摆脱挨打受骂的厄运;儿子刘胜更是无缘父爱,饱尝了人间悲苦。3个孩子是在惊恐和泪水陪伴下长大的。

马艳淑的两个女儿回忆说:自打我们记事起,家里就没过过一天平静、幸福的日子,更不知父爱为何物。父亲在外打架斗殴,身边不离刀子、棍棒等凶器,回到家永远是阴沉着脸,不是打就是骂,吓得母亲和我们姐弟连大气儿都不敢出。父亲对母亲的毒打数不清,母亲经常被打得血流满面、昏死过去。

暴力升级儿子难逃噩运

马艳淑的小儿子刘胜聪明好学,自从上学以来,各门功课都考第一,每年期中、期末考试都得奖,奖状贴满了墙,深得老师和母亲的喜爱。然而,刘胜的好成绩并没有给父亲带来好心情。一次,刘青良喝酒后,把刘胜获得的奖状全撕了,刘胜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频繁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已使小刘胜内心世界扭曲,他变得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别的小朋友在一起打闹嬉戏,他却躲在一旁发呆,家中那一幕幕暴力镜头总是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刘胜上初中不久,马艳淑再也忍受不了刘青良的毒打,到法院起诉与他离了婚。离婚后,刘胜归父亲抚养。刘胜说:“父母离婚那半年是我最难过的一段时间,父亲不做饭,我每天放学回来还要学着做饭,我做饭他却站在旁边骂,饭好了他吃着对口我还能吃点儿;他吃着不对口就会把碗‘啪’地摔碎,连打带骂赶我出门。那时,我经常空着肚子上学,饿得两腿打晃,吞下的只有苦涩的泪水。”

为了逼马艳淑复婚,刘青良时常到学校去闹,要刘胜把母亲叫回来,不去就是一阵毒打。

半年后,马艳淑心疼儿子,与刘青良复婚。复婚后,刘青良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自己不挣钱,没钱花了向老婆要,不给就打,从来没尽过丈夫、父亲的职责。有几次,刘胜挺起稚嫩的身躯去保护母亲,被父亲暴打一顿。

两个女儿渐渐长大,随着女儿相继出嫁,家里只剩下马艳淑母子和刘青良三人。他们开始婚内分居,刘青良住西边北屋,马艳淑母子住东边北屋。但“战火”依旧不断,刘青良经常辱骂他们母子,挑起祸端。好在刘胜已经大了,父亲不敢轻易动手打他。

初中毕业后,刘胜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县重点中学。但刘胜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县城离家30多公里路,他担心母亲一个人在家挨父亲打,如果有个三长两短自己也不知道。这种担心随着离家时间的增长越来越强烈,刘胜在高一期间得了严重的抑郁症。沉重的精神负担,使他不堪其苦,他买过安眠药,尝试过跳崖。但每当做出抉择的那一瞬间,母亲的身影就会浮现在他眼前:“不能死呀,你是娘的全部希望,你死了娘还怎么活!”

不堪虐待母子携手弑亲

2001年秋季的一个下午,马艳淑和休学在家的儿子刘胜从地里耕作回来,又累又饿,准备进屋休息,却发现家里的门被反锁着。正当母子俩愣神时,刘青良站在屋内挥舞着一把明晃晃的刀在窗口叫喊道:“看你们谁敢进来,谁进来我就捅死谁!”

刘青良平时打骂成性,好吃懒做,很少下地干活。马艳淑不由气愤不已,恰巧两个女婿过来串门,马艳淑“指挥”儿子和女婿用粗木棍撞开屋门,将刘青良按倒在地,夺下尖刀。马艳淑找来绳子,大家七手八脚把刘青良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4个人抬着刘青良,越过院中的小矮墙,放到他房间的地上。

马艳淑打发走两个女婿,回到自己住的房里,陷入惶恐不安中:结婚27年,自己遭受丈夫数不清的毒打谩骂,但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极少反抗,如今孩子都拉扯大了,再也不用操心了;但今天的“戏”该怎么收场呢?一旦放了他必会招致更疯狂的报复,我们母子可怎么活啊?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听着丈夫在西屋里高一声低一声的叫骂,马艳淑心烦意乱。

夜深了,马艳淑叫来儿子到丈夫房间查看,刘青良看到娘儿俩,骂得更起劲了,娘儿俩商量怎么样才能让他安静下来,不让他半夜出来伤人。儿子刘胜建议给父亲吃安眠药,马艳淑就跑到本村的医疗所买来几粒安眠药,却怎么也喂不进去。时间一长,刘青良的两只手挣脱出来,叫喊着要杀人。情急之中马艳淑立即骑到他背上,一个想法飞快闪过:“弄死他得了,有他我们家永不得安生!”马艳淑用挣脱的绳子一头,从他脖子下面绕过来,用力勒紧,刘青良拼命挣扎,儿子刘胜会意地上前帮忙,按住其头部。刘青良仍在叫骂,马艳淑随手抓起一把土塞进他嘴里。渐渐地,刘青良没了声息,马艳淑松开了绳子。看到真的出了人命,娘儿俩都怔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经过商量,他们决定把尸体就近埋在院中菜窖里,随后又把刘青良的被褥衣服一并扔进去,然后填土掩埋,盖上窖盖。过了一段时间,刘家院子垫土加高,再也见不到菜窖的痕迹。

刘青良死后不久,刘胜复读,尽管内心深处背上杀父包袱,但至少母亲可以让他放心了。刘胜的学习成绩很快赶了上来,以高分考入河北某大学法学院。刘胜的录取通知书送达之日,马艳淑喜极而泣,山沟里出个大学生不容易呀,尤其出在她这样的家庭。

争担罪责乡亲联名具保

刘青良的神秘失踪,竟未在村中引起多大波澜,反倒因为没了他,村里变得安静多了。马艳淑对外称丈夫外出打工了,但街坊邻居心里清楚,刘青良懒得出奇,不会自找苦吃。后来,一条消息悄悄传开:“刘青良被他老婆弄死了,就埋在自家的菜窖里。”但出于对刘青良的愤恨、对马艳淑母子的同情,乡亲们秘而不宣。

2005年9月,唐县公安局在审讯南洪城村支书雇凶杀人案时,犯罪嫌疑人以检举揭发重大案情视作立功表现为条件,向办案人员检举了刘青良被杀这一案情。警方随即传唤马艳淑,当夜,马艳淑交代了2001年秋和儿子杀夫埋尸的犯罪事实。第二天,正在保定上大学本科三年级的刘胜投案。至此,一起沉淀4年的杀人隐案水落石出。

就读法学专业三年级的刘胜心里很清楚,杀人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主犯和从犯在量刑上有什么区别。为了救命运多舛的母亲,他到案的第一次讯问,就杜撰出一些故事情节,把主要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刘青良被杀一案告破后,当地媒体作了报道,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河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金龙律师看到节目后当即决定为马艳淑母子提供法律援助。2006年3月3日,张金龙律师和助手王罡律师出庭为马艳淑母子辩护。

南洪城村是个仅有800人的小山村,竟有300多人为马艳淑母子联名具保。

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马艳淑善良纯朴,儿子刘胜品学兼优,二人都无不良记录,杀害刘青良确系常年遭受其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多年生活在恐惧的阴影里,一时激愤所为。因此他们才联名写信恳请司法机关网开一面,从轻处罚。

法院轻判年轻儿子获新生

2006年4月,唐县法院判决:马艳淑母子长期受到被害人的虐待,出于害怕遭到被害人报复的恐惧心理杀人,应当认定二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判处马艳淑有期徒刑六年。判处刘胜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接到判决书后,马艳淑母子表示服判,没有上诉。随后,马艳淑被解到新建的河北省女子监狱劳动改造。

判决生效后,为了挽救刘胜的命运,唐县法院给河北某大学出具了一份司法建议函,内容是,希望学校让刘胜在缓刑考验期内,继续上大学。学校同意了法院的建议,2006年4月已安排刘胜返校读书。

回想那不堪回首的往事,狱中的马艳淑眼睛里有一种痛恨与忏悔交织在一起的复杂感情。马艳淑告诉记者,她的两个女儿和儿子经常来这里看望她,和她一起吃顿饭。说起儿子,马艳淑神采飞扬,露出少有的喜悦。她说,在苦水中长大的儿子很争气,考上了大学,是村里唯一的大学本科生。儿子告诉她,等她刑满释放回家后,一定让她过上好日子。

2006年底,记者再次走进马艳淑案发生的院落,一位60多岁的老农告诉记者:“我们没想到会判这么轻。他们母子刚进看守所的时候,乡亲们都说这下完了,不判死刑也得判无期,大家除了为马艳淑鸣不平外,更担心的是她的儿子,他是全村人的骄傲,不能毁了他的前程呀!法院这么判很符合村民的心意,很有人情味儿。”

校方向记者透露说,刘胜刚开始复读后仍然孤僻自闭,整日沉默寡言。为了能够使刘胜及早修复心灵深处的创伤,纠正他已经出现偏差的心理,学校采取许多措施,如谢绝新闻媒体的采访,告诫他身边的同学尽量不提起往事,少谈与父亲有关的话题等,给他一个安静的环境“治疗”心灵的创伤。同时还安排学生干部和他同宿舍的同学,密切注意他的心理活动,主动和他交朋友。目前,在刘胜的周围已经形成一种无形的关爱层,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刑事判决凸显人文关怀

时光如梭,转眼到了2007年春节,曾经在河北省唐县闹得沸沸扬扬的马艳淑母子杀夫案早已尘埃落定。春节前夕,记者再次来到唐县,对这起“充满人性化的判决”采访了本案的主办检察官和主审法官以及辩护律师,了解他们的办案理念。

记者在县法院见到马艳淑杀夫案的主审法官史峰。据了解,史法官有着多年审理刑事案件的经验,一些特殊疑难案件,院领导往往交给他主审。

去年3月,在刑庭任法官的史峰接受了马艳淑母子杀夫案的审理任务。史峰经过认真阅卷和提审被告人,感觉压力很大,因为这起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杀人案,被害人有着重大过错,长期虐待被告人,被告人是在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一时情急勒死了丈夫,如果简单地按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通俗理念来审理,势必造成刑罚过重,对马艳淑母子有失公允,同时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但毕竟是故意杀人,量刑过轻也不利于打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为此,史峰和其他两名审判人员查阅了大量法律书籍,包括网络和一些书报杂志,寻求相同案例和我国法律支持本案的条款。

合议庭经过合议,认为马艳淑母子属于义愤杀人,应当从轻处罚,在判决马艳淑有期徒刑六年的同时,考虑到第二被告刘胜系从犯,为在校大学生,本着有利于社会,从挽救失足青年的角度出发,给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的刑事处罚。

史峰告诉记者:“在案件审理阶段,我多次接触两被告,马艳淑老实木讷,寡言少语,善良而又懦弱;刘胜品学兼优,是个很孝顺的孩子,如果不是长期遭受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残酷摧残,他们绝对不会弑亲的。”刘胜在看守所曾给史峰讲过一件往事,令人潸然泪下。一次,刘胜实在不堪忍受父亲的暴行,离家出走,流浪三天后已身无分文。夜间,他借宿到保定火车站候车室,恰遇一位找儿子的老大娘,两个落难人,一老一少拉开家常,看到老太太的思儿泪,他猛然想起自己的母亲:母亲已经很不幸了,我怎么能让她为了我再伤心落泪呢?第二天,刘胜一路乞讨,赶快回了家。

史峰曾经问刘胜这样一个问题:“你帮助母亲杀死父亲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害怕或者后悔过吗?”刘胜说:“没有,当时我长出一口气,感觉终于解脱了,母亲可以脱离苦海,我们家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史峰说,父子亲情仇怨到了如此地步,可见做父亲的在儿子心目中已不是可敬可亲、给予自己生命的人,而是恶魔禽兽,死有余辜。

说到此,史法官神情释然:“当我们去看守所送达判决书时,马艳淑母子颇感意外,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流下激动的泪水。第一时间闻讯的看守所民警也都说判得好,合法、合情、合理。”

马艳淑母子杀夫案的主办检察官李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案家庭暴力明显,且被告心地善良,尽管没有法定从轻情节,却有酌定从轻情节,适用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个刑期档,便决定起诉到县法院审理。”

李忠在审查案件中还了解到,刘青良被勒死的那个夜晚,刘青良叫骂到半夜突然没了声息,村民们就有所察觉。尽管马艳淑母子守口如瓶,连女儿女婿都没有告诉,可大家心里都清楚,好吃懒做的刘青良怎么会出去打工呢?而且逢年过节也不回家,肯定是不在人世了。但乡亲们对母子俩给予深深的同情,谁也不忍捅透这层窗户纸。所以刘青良被杀基本上没有民愤。

为马艳淑母子提供法律援助的张金龙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这起案件是因为马艳淑不堪忍受长期的家庭暴力侵害而引发的,与普通的伤害和杀人案件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虽然发生在家庭内部,但它不是家庭私事,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我国《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没有界定“家庭暴力”的概念,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后果及承担的责任没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而社会各方面对家庭暴力的关注也不尽如人意,所以对马艳淑这样的由原受害人被迫成为被告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受虐妇女,应当处以较轻的刑事处罚。

西方国家早已普遍认可一个理论:受虐妇女综合症。该理论已经作为妇女长期受虐待而被迫杀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可采证据。受虐妇女综合症由暴力周期和后天无助两个概念组成,她对自己正在遭受严重伤害或死亡威胁的担心是合理的,以及她确信对自己的致命攻击迫在眉睫,觉得只有杀死施暴者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本案马艳淑很清楚,一旦放开刘青良后,等待她的是变本加厉的报复,为保护自己的安全,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采取了“以暴制暴”的手段。

所以,唐县法院对马艳淑母子故意杀人一案的判决,不但完全符合我国刑法,而且还充分考虑到罪刑相适应、刑法个别化两个原则。法院对马艳淑母子故意杀人一案的判决结果,其社会影响效果相当深远,更挽救了一个年轻人将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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