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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约定》有效又如何
虽然已经有了财产协议作为婚姻的保障,但梁燕红的阴影在王亚鸿的心底始终挥之不去。
有段时间,王亚鸿开始注意检查丈夫管小鹏的手机通话号码,就这样还不放心,经常对管小鹏搞突然袭击,看他是否与梁燕红还在一起。开始的时候,管小鹏收敛了很多,他跟梁燕红似乎也学会了反侦查手段,尽量避免一起在公开场合露面,所以王亚鸿并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管小鹏慢慢放松了自己。一次,王亚鸿在丈夫的手机上发现了一个打得非常频繁的可疑号码,王亚鸿试探着打了过去,果然是梁燕红。回家后,王亚鸿与丈夫激烈地吵了一架。这次管小鹏仿佛很有道理地说:“梁燕红有知识有教养,她是我公司的副总经理,我们现在只是正常的工作关系,你还不知足,非要把别人赶尽杀绝!”
王亚鸿气得说不出话来,眼泪簌簌而下。她想提出离婚,但如果自己离了婚,等于成全了丈夫与梁燕红,她又不甘心。她觉得,丈夫变成这样,完全是梁燕红这个女人造成的,她从心底里恨透了梁燕红。但自己如果不离开,再听见丈夫与那个女人的绯闻,会疯的。在过去的日子里,王亚鸿控制着管小鹏的财政大权,她本以为只要管住男人的钱包、就会管住他的脚步,但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大错特错了。
王亚鸿爱管小鹏,也为了孩子,她不想离婚。可恨的就是那个梁燕红,现在搞得家不像家,公司不像公司。她在思考着对策,绝不能坐视她的家毁在“插足者”手中。从此,她抱定自己是无过错方、天理站在她这一边的心理优势,开始与管小鹏吵闹,想以此达到让管小鹏回归家庭的目的。但管小鹏却变得越来越陌生了,到最后,他不但连一分钱家用都不给,反而又经常不回家了。
此时,王亚鸿心里一片茫然。她开始检讨自己:仅仅靠控制住丈夫的财权,是无法挽回丈夫的心的。尽管梁燕红当初对管小鹏说过永远不向他提出非分要求,但是,女人依靠一个男人就是想过得更好,一个善解人意的女人比再多金钱都重要,而自己的失误就失误在这里。
纸里包不住火。管小鹏和王亚鸿闹离婚的消息很快在亲友圈里传得沸沸扬扬,王亚鸿感觉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无奈,她决定背水一战,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也许是她在保卫婚姻的战斗中最后可能获胜的一线希望了———因为按照《婚前财产约定》,如果离婚,管小鹏必须拿出几百万元的家产给她,也许管小鹏会因此回归家庭。按照王亚鸿的设想,一般情况下,一个男人不会因为一个女人既放弃家庭又放弃巨额财产的。
在起诉书中,王亚鸿提出9条关于财产分割的要求,想以此吓退管小鹏。不过,令王亚鸿万万没想到的是,管小鹏居然以婚后感情平淡、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同意离婚,而且对《婚内财产约定》提出了质疑。由于《婚内财产约定》涉及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精神损害赔偿等多项内容,法院认为这份约定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006年10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在准许王亚鸿与管小鹏离婚的同时,判令女儿由王亚鸿抚养,管小鹏每月给付抚养费5000元;除了房产、轿车等财产判归王亚鸿所有外,还将管小鹏公司的股份折价给付王亚鸿70万元。当然,王亚鸿还得到了那10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就这样,这对相恋8年又共同生活了13年的夫妻劳燕分飞了。
王亚鸿与丈夫签订《婚内财产约定》的做法固然没有错,但是,她在丈夫出轨以后,仅仅凭一纸协议就想保持婚姻和感情的温度,显然是不够的。我们不能单纯去指责管小鹏的花心或者出轨,如果王亚鸿不过多干涉他的工作,如果王亚鸿在管小鹏出轨之后能够双管齐下,既抓住管小鹏的财权、又能够温暖地拉回他的心,也许我们就不会看到这个结局了。
明日请看:中国闪客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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