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农村新报)(记者陶忠辉、通讯员刘辉、吴弢)近日,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下拨春荒救灾款3800万元,用于春荒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助。
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救灾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救灾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或预留资金。同时,以现金发放的救灾款,必须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