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专题>>2007>>记者走基层>>本页
站内检索:
[记者走基层新闻调查]车主质疑新洲电子眼罚单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刘娜)

●调查内容:新洲电子眼是否存在问题

●调查地点:新洲阳逻至团风路段

日前,武汉某客运公司刘师傅抱着厚厚一摞电子违法记录告知单来湖北日报反映: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他驾驶的客车在新洲境内竟有71次违章,且全部为超速,累计需缴纳罚款14200元,扣分213分。更令他不解的是,记录显示,他两次经过两个固定电子眼区域,一次仅需3分钟,一次用去45分钟,但都“超速”了。

昨日下午,记者从汉口驱车到阳逻至团风路段,发现在军民村、沟湾村和大埠村依次设有3个固定电子眼,里程表显示,军民村至沟湾村14公里,交警限速60公里/小时;沟湾村至大埠村有26公里,交警限速80公里/小时。

根据刘师傅的告知单,2006年12月22日10时40分和10时43分,他的车在大埠和沟湾各超速一次,也就是说,他在3分钟时间内跑了26公里,平均时速达到520公里。

“世界上最快的赛车时速只有300多公里,大客车怎么可能达到520公里?”记者咨询专家得知。

告知单还显示,当日下午15时17分和16时01分,该车又依次“超速”经过大埠和沟湾路段电子眼。算下来,26公里的路程45分钟跑完,平均时速只有37公里,在限速80公里的路上应该跑得很慢了,为什么也超速呢?

刘师傅还提出另一个疑点:他们的客运班线有固定的发车时间,一般是上午载客从汉口经阳逻到罗田,下午从罗田回武汉,而电子眼记录的时间显示,他们的车上午就从罗田回了武汉。

省客运集团的一辆大客车也有类似违法记录。去年12月,该车在新洲有36个电子眼违法记录,今年1月有35个。细查记录,也有类似王师傅那样不合常理的情况。

在大埠采访时,记者还碰到了同样为电子眼烦恼的货车司机徐师傅。去年,他贷款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时常经过这一路段,至今已有35个电子眼违法记录。根据规定,他的车必须在每年3月30日之前年检,否则不能上路营运。由于5000多元的电子眼罚款未缴,徐师傅的车已经停运20多天。

他仔细“研究”违法记录之后,怀疑电子眼出了故障。违法记录显示,去年12月的一天,他的车子从大埠到沟湾仅用8分钟,时速195公里,“这不可能!我的车是载重1.8吨的东风卡车,设计速度也没有195公里。”徐师傅说。

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电子眼违法记录均是驾驶员主动到邮局打印的,无一例是新洲交管部门主动投递的。而根据武汉市交管局有关规定,电子违法记录告知单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投递到车属单位。此外,如果驾驶员一年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交警部门将通知其进行驾管知识培训,刘师傅他们却一直没有收到培训通知。

刘师傅告诉记者,根据公司规定,违法罚款都由司机个人承担,他拿不出那么多钱,不知道11月份车子年审的时候怎么办。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