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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将近十年口头辞退了事 读者:这是否合法?
(2007-04-23 10:38:25)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叶繁报道:在单位一干10年,却一个口头通知就被辞退了。读者何女士不服:三保一金都没办、工资也不补,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

1998年,何女士被聘到某区房管局工作,虽没有编制,但单位也曾承诺签订劳动合同、买保险。因此,何女士工作一直非常努力。但所有承诺,单位一直没有兑现。

2007年2月,单位什么书面通知都没有,就将何女士和其他几个没有编制的聘用人员给解聘了。他们找到单位主管人事的领导理论,对方未予理睬。何女士和同事们不甘心,找到多家部门反映情况,但均没有结果。

对此,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杨曦律师认为,尽管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何女士与单位之间,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此,何女士有权要求单位办理相关社保。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何女士在该单位干了9年,因此有权要求单位补偿9个月基本工资。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但应提供工作证件和工资单,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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