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虞明子、方佩报道:日前,远安县警方根据举报,取缔了一个非法从事消防器材经营和消防器材设施维修点。 日前,远安县鸣凤镇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称远安县鸣凤镇花园街二巷5号出租屋内,有一非法从事消防器材经营和消防器材设施维修点。 远安县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发现这里地处偏僻,并未悬挂消防器材经营和消防设施维修标牌。 经查,承租出租屋的姓严,浙江江山市人。2006年9月,严某来到远安县从事地下消防器材经营和维修业务,但一直未到远安消防大队备案,也未经任何相关培训,也无《消防设施维修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其非法从事消防器材经营和维修业务点,已与远安县6个单位接洽了消防业务,他将一些单位废旧和报废灭火器以低价收购,然后翻新维修后出售。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30余具维修翻新的灭火器材以及维修工具。 执法人员根据严某违法情节,教育其停止从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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