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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歪 ………………………………………………………陈永和(1)
(2007-04-16 09:10:34)

不知媒体同仁意识到没有?近些年来,歪财、歪利、歪名、歪风总在缠绕侵袭着媒体,谁要是弱不禁风,就可能栽跟头。

“四歪”紧盯媒体,主要是眼热其拥有的“话语权”。而这个权,用得正是党和人民之福,如走歪则是党和人民之祸,因此只能行正不能用歪。

媒体独有的赞扬、推介、批评或曝光被报道对象的“话语权”,又被敬畏地称之为让人亦喜亦忧、亦起亦落、亦成亦败的“软权力”,好像比行政权等“硬权力”更厉害。所以各种无以复加的诱惑,让人心跳的歪门邪道,以及深不可测的美丽陷阱,几乎会向每个媒体人暗送秋波,或者发起赤裸裸的进攻。

挡不住“四歪”就只有堕落的份儿。广州日报原社长黎元江利用审批购买土地、设备和提拔干部等职权,受贿50万元领刑12年;牡丹江日报原社长郝永昌贪污受贿208万元,铁窗相伴20载,等等,就是警示。再看集体,截止2004年,全国查处的以权谋私以稿牟利的报刊和通讯社记者站多达700余个。真是萧瑟歪风吹落片片枯叶!

看来,媒体人合力拒绝“四歪”,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格外重要,刻不容缓。

动不动以曝光为杀手锏要挟张三李四,是“歪”的极端表现之一。人民日报副总编辑梁衡在《记者的责任与成功》演讲中,对此进行了无情鞭笞。郑州有个硕士刚到某报社当记者,就生了一个鬼主意,给书法家庞中华打电话,说你漏税了,我要在报上披露。庞说这件事最好私了。他说行,你拿两万块钱。还说好在什么地方交易。但是庞中华报了案。第二天交钱时人赃俱获,这个想敲诈的年轻记者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

拒绝“四歪”,当是媒体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底线,并非英雄模范的高标准,人人都可以做到的。既然是道德底线,就不能踩不能破。这个最起码的自我道德约束力,媒体人难道还应找什么歪理来弱化吗?

拒绝“四歪”难不难?说难的人可能有点心虚,手上屁股上也许不大干净;说不难的当在情理之中,身正不怕影子歪嘛。2006年世界杯期间,有中国记者拿着中国媒体声誉去交换蝇头小利,卷入倒票丑闻,这等叫人耻笑的歪事,不知个别歪人如何下得了手?

怎么拒绝“四歪”呢?也好办,简言之四句话:不义之财不拿,如索贿受贿等脏财;不当之利不要,如以报道作交易等黑利;不正之名不沾,如剽窃他人成果等臭名;不正之风不跟,如涉黄赌博偷情等歪风。一言以蔽之,就是干干脆脆来个洁身自好。再说直白一点,就是不属于你的,不该你得的,不应染指的,不切实际的,千万不去想它碰它,否则就会惹火烧身。

拒歪与拒腐紧密相联。 “四歪”不拒,何以拒腐?其实黎元江们最初也只是“小歪”而已,但是他们弃正就歪,灵魂迅速腐烂,最后大歪必倾,只能轰然坍塌。但愿每个媒体人都不要忘却这深刻的教训。

论整体,媒体队伍是健康的。媒体人以艰辛和富有创造性劳作而获取光明磊落之利之名,应该赞扬提倡。我们要把长江韬奋新闻奖获得者、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以及各媒体大批先进模范人物身上的正气弘扬开来,让“四歪”灰溜溜地消遁而去。

身正为文,同仁共勉。#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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