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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下调 每人240元降至150元
(2007-04-30 07:03:24)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熊星星 通讯员殷军 马婷)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昨起下调,从每人240元降至150元,收费期限暂定为3年。

省物价局收费处副处长王幼予介绍,过去教师资格采用认定的形式,每人的认定费用约为240元。去年,国家下发通知,要求教师资格认定采用考试的形式,理论考试过关后再参加专业技能面试。

根据全省新出台的收费标准,理论考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每科25元;专业技能考试收费则为每人100元,合计150元。省物价局强调,除上述收费外,不得再向申请人收取面试费、试讲费、《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等其他费用。

对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具备教师资格学历的教师,以及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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