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取消以后,农村的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政策逐步规范。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难题,严重阻碍着公益事业的发展。 一、筹资程序办理难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农村兴办公益事业必须经过80%以上的群众通过方可执行。而在实际工作中,同一个村的农户想法都不一致,有的农户觉得有些项目自己受益不大,不愿意出钱。如种的好田、地势较高的田就不愿出资维修涵闸;家住在大路边的就不愿出资修路。这就造成“一事一议”难以形成决议。 二、筹资资金收取难公益事业筹资是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进行项目预算的。然而一些筹资却难以收取。一是债权农户要求用借款抵交筹资;二是部分农户常年外出无法收;三是部分农户认为自己受益不大,不愿意出资。 三、项目招标落实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在招标中很难按正常程序进行。一些有关系、有门路的人不论有无资质,也要承包工程,造成工程建设市场混乱,使工程在预算、资金、质量上大打折扣。 四、工程验收决算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直没有一套完整的验收标准,很多工程在完工后迟迟不能通过验收,工程决算不能办,甚至在外面赊欠的原材料、施工人员的工资等都结不了账。 五、项目资金支付难一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上级配套资金有限,如通村公路每公里交通部门只配套10万元,而实际造价每公里需23万元;二是自筹资金来源有限,大部分村没有可用来发展和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通过公益筹资途径筹集的资金也不能全额到位。由此,致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在支付上存在一定难度。(荆州区弥市财政所熊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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