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洪丽萍 张友金
5月21日16时50分,黄石湖滨路小学五年级学生徐炳放学回家,路过黄石团城山国绣园44栋时,该楼七层楼外墙几块彩砖脱落坠下,其中一块正砸中徐炳的头部,至今医药费无着落。
事故发生后,与房屋相关的单位及职能部门、业主们都认为没有责任,对此,家属将诉诸法律寻求说法,但是,由此却引发了一个令人思考的问题:旧房维修资金从哪里来?到底该由谁负责维修?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现场目击:旧房如故,行人依然
居民抱怨:非得死上一两个人才会引起重视
昨日,记者再次到发生事故的国绣园44栋 ,发现该处旧房如故,没有维修过的迹象,该处也没有拉危险红线,楼房上面的外墙砖还在那里“狰狞 ”,有一块没一块地裸露着。楼房下面,一些居民在户外活动,好象从来没有发生事故一样,过往的行人也来去匆匆。
说到危险时,在这里居住的居民都表示知道,但是他们说只有这么一块活动的地方,不能不出门,只有听天由命。
一位居民抱怨,这房子根本就不应该贴瓷砖,现在年久失修,开始脱落,那么多的砖,谁知道明天哪块会掉下来。也有居民说,看起来非得死上一两个人才会引起重视,不然,这个房子是没得人管了。
41栋的一位居民说,去年他们房子的化粪便池堵塞了,臭粪淹得到处都是,无法行走,很长一段时间无人管。最后,没得办法 ,他们只有每家出钱凑足维修资金,才得以疏通。
据国绣园业主委员会的人介绍,化粪便池堵塞的房子是三个不同单位的职工居住的,有的单位已经破产或转让了,要想找到房屋出售方很困难。这次外墙砖坠落的国绣园44栋,出售该房的单位原是黄石市城市隧道管理处,现并入了黄石天瑞市政公司,是一家民营单位,更是没有人来管理房屋维修的事了。
国绣园一共有17栋,绝大多数房屋没有单位负责维修。
业主委员会:没有维修资金
委托合同中避开了房屋维修管理问题
记者了解到,国绣园业主委员会与国绣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合同中对绿化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管理、施工及装修管理、消防管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然而对公共设施、设备管理部分却标明大型疏通和维修除外。业主为何要避开房屋维修管理这个十分敏感而重要的问题呢?难道他们不需要这方面的管理吗?
昨日, 国绣园业主委员会的几位负责人说,主要是因为没有维修资金,他们不可能让物业公司进行房屋维修管理,业主们也只是按每月每户3至6元的标准交卫生费,除此之外没有交任何费用。
记者从其它一些小区了解到,像这种只负责卫生的物业公司不少,居民们只看到眼前的卫生要求,而对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然而十分重要的物业职能不受重视,如门卫、绿化、房屋维修等。“但是现在出售的商品房因为在房屋售出时,房产交易所就收取了开发商及购房户的维修基金,房屋维修这一块基本上有保障。而房改房的维修资金从哪里来,他们也不清楚。”黄石市房产局物业办的负责人说。
黄石房管局物业办相关人士认为,业主们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时,不管有没有维修资金,都不应该放弃房屋维修管理的权利,一旦由此缺失造成损害,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业主们却要共同承担责任。
记者调查:旧房维修,已有先范
纺织机械厂用流动资金来解决安居问题
同样是国绣园,记者了解到与44栋相邻的42栋43栋的屋檐边上的外墙瓷砖,松动的部分全被人敲掉了,所以没有发生类似的悲剧。
住在该处的一位从纺机厂退休的老师傅说,他们这两栋是黄石纺织机械厂的住户,从来不担心房子有问题,因为厂里会及时进行维修。
该厂基建科王主任说,尽管他们的企业也很困难,还是先将企业流动资金抽出来解决好职工的安居问题,然后再申报房产局,划拨该房屋的维修资金。这是企业关心职工激发职工干劲的最好方法。
王主任说,去年他们接到楼房外墙瓷砖脱落的情况反映后,立即派人将松动的瓷砖都敲掉了。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房子,居民反映水电跟不上,经常出现停水断电的现象。于是,他们投入资金与水电部门一起将该楼房的水电进行了增容改造。居民们直夸奖企业做得好,没有了后顾之忧。
房管局:售房单位负有维修
维修资金一般放在房管局固定帐户上
实际上,像黄石纺织机械厂这样的单位少而又少。住在王家里一带的居民说他们的房改房因化粪便池堵塞找原单位维修,简直是求爹爹告奶奶,单位一句话:“房子都卖给你们了,你们自己出钱修嘛。”
昨日,黄石市住房保障科吴科长称,公房出售后,售房单位负有维修的管理责任。
1998年,公房出售时,黄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出售公有住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七条:“公有住房出售后,从售房款中提取20%作为房屋共用部分和共同设施的维修基金。基金的使用帐目定期按栋公布,维修资金不足时,再由购房人按各自住房建筑面积分摊……公有住房出售后,由售房单位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部门实行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吴科长说,但也有一些单位不按要求来,没有提取房屋维修资金。
据吴科长介绍,维修资金一般放在房管局固定帐户上,如果房屋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由产权单位向房管局申请维修资金;如果产权单位有物业公司,也可以将资金打入物业公司进行使用和支配。无论是哪种方式,出售房产单位都应该对此维修资金负责任。
商品房的维修则是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向房管局直接提出申请。另据房管局相关人士透露,申请时,该局还要对房屋的危险性现场考察后才予以批准。
天瑞市政公司:我们不负有维修管理责任
业主可向没有提取维修资金的单位诉求
昨日,记者在国绣园44栋的出售单位天瑞市政公司了解到,原黄石市城市隧道管理处并入到黄石天瑞市政公司时,并没有售房维修资金的提取。因此,该公司有关人士认为他们不负有维修管理的责任。
黄石市人本律师事务所罗云飞律师认为,此案中的天瑞市政公司负有延续的责任,他们应该对国绣园44栋承担维护责任,但同时该栋房屋所有的业主也有责任。因为每一个业主都对公有物具有管理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维护资金而推卸责任。他们要么委托给物业管理,要么自己要管理好属于自己的房子,事先预见房屋存在的隐患。
房改房出售时没有提取维修资金怎么办?罗云飞说,业主应积极地向产权出售单位提出法律诉求,通过法律渠道得到本属于维修房屋的资金,使业主的利益不受侵害。
按即将颁布实施的《物权法》中阐明:“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罗律师还说,业主对房屋享有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对该房屋购买中配套的维护资金使用的权利。
【记者手记】
旧房维修何时不再困惑
首席记者 洪丽萍
贴于外墙的彩砖,因日晒雨淋年久失修,坠下砸到无辜行人的事已发生过多起。被砸的人大多找不到责任人而只好自认倒霉。
问题的结症似乎在于“房改房”没有维修资金。没有资金又因为原产权单位在出售时,没有按规定进行“提取”,到头来房屋损坏了也无人问津。本来,发生这类事故完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一般有房屋维修资金的小区,在业主委员会与物管签订合同时都要签订“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的责任条款,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管费中也应包括这项费用。
国绣园44栋因没有维修资金,交给物业的钱也只是每户几元钱的“卫生费”,该物业理所当然不负责墙面砖脱落伤人的事故责任。那么又该由谁对小徐炳受到伤害埋单呢?
有关管理部门和律师都认为,应该由产权单位或者全体业主自己负责。法律责任仿佛己经明了,可是因为历史形成的复杂原因依旧阻碍着此类困境的彻底解决。
既然难题己经摆在我们面前,还是希望“有关部门”统筹考虑,不要让有些房屋一直没有维修资金,以免再次发生类似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