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蓝梦
自从发现他有外遇之后,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要不要与他离婚?
女儿长到9岁,和我形影不离9年,她依赖我。记得在她5岁时,我出差12天,她在家哭了12天,睡梦中也是挂着眼泪找妈妈。到了9岁,更是一天都离不开我。丈夫的越轨,让我好难选择,家?还是女儿的幸福?
那天晚饭后,我正式开始和他讨论离婚的事,他在同意离婚的同时,一口说定,女儿他不要,家里财产全归他,而且也不给女儿抚养费,他的理论依据是,因为离婚是我提出的。
我以赌气的方式,用他的话作为我的离婚誓言:不要女儿,要财产。
当时,我们俩谁也没有注意到,小小的女儿,悄悄在厨房做着她从未做过的洗碗和收拾杂什的活。
晚上,女儿紧紧地抱着我,泪流满面的脸贴着我的脸说:“妈妈,我会听你话的,我会帮你干活的,你要我吧。”
我的心颤抖了,我也流泪了,我何尝不想要我的女儿?我何尝不想要这个家?就是为了女儿,这多年来,我容忍了他的种种不是,他工资分文不交,常常夜不归宿。我常规劝他,为女儿着想,他反讥笑我不会生活,没本事找快活,并多次对我说:你找到相好的,我绝不管你,也不会和你提出离婚。话说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意思。
我和女儿作了一次长谈,虽然她只有9岁,可好早熟。她对我说:“妈妈,你离婚吧,这个爸爸对我们没有一点好处。但我的要求是,你不能丢下我一个人走。”
为了女儿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我同意了他的无理要求,财产归他,女儿归我,并且他不负担女儿的一切费用。
我不后悔这个结局,因为,在我心中,女儿是我的全部财产,其他东西都是身外之物。正如歌里唱的:“有妈的孩子是个宝,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我要让我的女儿成为我手心中的无价之宝,绝不能让她无辜地成为丢弃的小草。
邀您讨论
离婚时,男女双方要讨论的问题无非是两个:财产的分割与子女的抚养。对有的人来说,好说好散,一切都好商量。但有的人,却为这两个问题争得头破血流。争财产,争孩子的抚养权或“不抚养权”。该争的,是不是必须争呢?可争可不争的,是不是也要争呢?是否该轻易便宜了有过错的那一方呢?如何看待这些问题,希望您来信谈谈。E-mail:lovestory88@tom.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