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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病救助标准三年后将翻一番达到4000元
(2007-06-18 08:17:08)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孝武 通讯员高建洲)记者昨从省民政厅获悉,《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正式出台,《规划》提出,到2010年,湖北省居民患重大疾病,得到大病医疗救助的标准将翻一番——从目前的人均2000元提高到4000元。

这是湖北省首次由省政府印发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在全国也属首例。《规划》提出,到2010年,湖北省将普遍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医疗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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