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巴东县野三关镇对辖区10千伏输电线路下5处违建房进行了整治。其中2处农户出资2万余元,进行了电力设施安全处理;3户因无法实行安全补救措施,不得不被强行拆除。 在偏远农村,这类现象比较普遍。建新房本是农户家中一件大事,但总有极少数农户抱侥幸心理,在电网密布区内强行施工建房,加之相关监管滞后,大多数违建房总是快要建成后又被强行拆除,劳民又伤财。 笔者认为,必须正本清源,才能有效遏制电网下违章建房现象的发生。一是土地、城建部门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建房用地申请,必须与供电部门联系并现场确认后方可批准。这样既避免了给建房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又保证了线路安全。二是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把好监督关,电力部门要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使相关内容和条款家喻户晓。(田恒念、谭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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