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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程思敏 王雪林
6日上午,黄石物价局、黄石城管综合执法局及来自黄各行各业的代表齐聚一堂,对沿用10余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进行听证。与会代表基本同意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但表示要考虑弱势群体,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加大征收力度。
调价背景:资金缺口行业滞后
黄石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黄石先后更新了一批环卫设施,但因历史欠帐多,行业发展始终滞后不前。环卫工在超负荷劳动,工资水平偏低,难以招到新人。现有环卫设备大多购置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其中一半以上已近报废。目前,黄石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8%,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只有5%,城市公厕覆盖率严重不足,受此影响,黄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道路备感艰辛。
据黄石物价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审核结论报告书显示,2006年,环卫行业运营总成本是2903.28万元,财政拨款1633.79万元,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565.40万元,资金缺口达704.09万元。
新方案解读:
新的标准将收费对象分为居民,机关、事业团体,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工矿企业,商贸服务业六大类。城镇居民每月4元/户,流动人口每月3元/户维持不变,新标准有望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这两类人群垃圾处理费。机关、事业、人民团体、学校等以人为计费单位,有望委托相关部门代扣。
新的收费标准明确规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和失业人员、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可享受减免政策。
声音:
有利于提高环卫工待遇(小标)
代表王泽认为,70%以上的社区保洁员工资只有400元左右,很多无医疗、养老保险,种种原因导致保洁员难请,社区之间相互“挖墙角”,有必要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
代表吴汉祥认为,10年间,城市生活垃圾量加大,提高收费有利于员工待遇提高。
平衡收支两条线(小标)
吴汉祥称,原先的费用有的未用在垃圾处理上,新标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代表丁明星说,此次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及时、人性化,建议对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形成完整的系统,加大征收力度。
收费方式要细化(小标)
代表张庭初认为,目前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户征收,能否改为按人征收,因为人口多的家庭产生垃圾也多。
代表李立国称,如今小区的卫生费由物业代收,新标准应对此收取的方式进行细化,避免出现城管、物业重复收费现象。
商贸系统收费应均衡(小标)
代表闵洪林认为,同意适当涨价,但不同意星级宾馆的收费高于非星宾馆,否则难以促进黄石餐饮业争“星”运动,影响行业发展,建议采取均价。
代表毛金泉认为,大型商场按面积计算费用不合理,建议按垃圾吨数计算。
建议:
对马路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小标)
代表程良健建议,不能只纯粹调整收费标准,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清扫的管理体制要理顺。一些背街小巷的卫生状况差,要加大其责任制。此外,对马路市场要加大处罚力度,如早餐市场不能上大街等。
代表高俊认为,不能只顾主干道的“脸面”,一些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的卫生也必须重视。
杜绝前扫后扔现象(小标)
高俊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市民观念,不是交了钱后便可以随便乱扔垃圾。此外,老楼房的垃圾通道封闭后,配套设施要跟上,在楼下准备垃圾桶,让保洁员能直接清扫。
据了解,听证会后,物价及城管部门将综合代表对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同意后,上报省物价局审批执行。 |